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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律师:福建建瓯建行捆绑消费违反消法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 22: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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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上面的报道中所说,从去年11月开始,建设银行建瓯市中山路营业厅就开始捆绑办卡了,那么这个规定在建瓯市其它建设银行网点又是否存在呢?继续来看记者的调查。

    记者:办张银行卡多少钱?

    福建省建瓯市建设银行工作人员:五十

    记者:五十都是什么钱?

    工作人员:U盾三十三块嘛

    记者:U盾三十三块,然后还有什么钱?

    工作人员:然后就是卡的年费(十元),然后剩下七块就存在你的卡上了。

    看来想在这儿办张银行卡也不那么容易,不开建行的网银、不买U盾别想办卡。

    记者:这是哪的规定呀

    福建省建瓯市建设银行工作人员:我们建行要求的针对福建省建瓯市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这种捆绑行为,是否已经违法,我们随后采访了律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友山表示,在去办理银行卡的过程当中,如果强制他人进行消费的话,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也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消费或者购买商品的时候,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强制消费者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