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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发商哄抬房价被罚50万 专家称处罚太轻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07: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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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孟为)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由于存在以价格欺诈的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被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国家发改委昨天曝光了这起房地产价格欺诈事件经过。

  据了解,2010年12月23日,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第二期房源只有102套的情况下,故意散布商品房将要涨价的信息,吸引消费者购房,发布了云星中央星城2号楼公开选房须知。该须知宣称:“后期房源最早也将于2011年上半年面市,其均价将极有可能突破8000元/平方米”,“此次2号楼房源以略高于一期开盘价格水平的补充供应,可谓稍纵即逝的置业良机”。这一涨价信息诱发了消费者抢购,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向521名购房者收取了获得购房资格的“诚意金”521万元。

  2011年1月1日,当交了“诚意金”的消费者对商品房价格提出质疑询问时,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告诉购房者:“第二期的房价可能会比第一期略高一点,可能不会超过7000元/平方米”,继续欺骗以稳住购房者。随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摇号的方式,在521名已交“诚意金”的消费者中,确定最后的102名购房者,并限时在3分钟内选好房,否则,取消其购房资格,迫使购房者接受其高房价。至此,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二期102套商品房的实际销售均价已被哄抬到每平方米8000多元,导致购房供求矛盾迅速膨胀扩大,并由此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

  事件发生后,江西省赣州市物价局立即组成专门检查组,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很快查清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上价格欺诈违法事实。依据价格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日前,江西省赣州市物价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退还违规收取的“诚意金”和各项代收费,并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

  国家发改委指出,公开曝光这起价格违法案件,目的是为了惩戒违法经营者,提醒和告诫房地产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经营。

  专家观点

  处罚与开发商获利程度比太小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国家发改委作出的处罚力度很大,也十分及时。”昨天晚上,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坦言。

  陈云峰认为,今年出台的新“国八条”及各地方后续出台的配套政策,如“京15条”等政策,显示出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决心,但还是有一些开发商心存侥幸,希望借助市场刚需的强烈,跟政府的调控“打游击”。

  “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恶劣行为被曝光,对其他开发商具有警示作用,毕竟,在一些城市中,手段堪比江西云星的开发商不在少数。”他说。

  一家国内知名房企负责人说,办理“客户卡”、收取“诚意金”是楼市销售中惯用的手段,一方面通过制造紧张气氛聚集客户群,另一方面积少成多、可以占用数月的“诚意金”是开发商快速回笼资金的渠道之一。

  “其实价格主管部门每年都查处,但收效并不大,主要原因就是处罚力度和开发商的获利程度相比,太小了。”陈云峰说,如江西云星这个项目,开发商通过违规渠道收取“诚意金”敛财达521万元,国家发改委作出的50万元罚款相当于这一数额的10%,虽然这个罚款数额已经达到法定最高金额,但是对开发商来说还是“太轻了”。他透露,包括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在内,开发商每次违规被罚的罚款金额仅有三五万元,几乎是多卖一平方米房子就能挣回来,开发商违规时丝毫不会在意监管。

  事实上,江西云星的违规销售行为早已是很多开发商的惯用手段,很多购房人呼吁,一些热点城市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尽快处理曝光一批违规开发企业,对不法开发商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