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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须晒账单 不良记录记入信用系统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09: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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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4月6日电 (记者 余荣华)今后在北京,不按照规定“晒”物业账单的物业企业、项目及其负责人,将在信用系统中留下“污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出台方案,对全市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透明度。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