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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连环陷阱(2011.04.07)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20: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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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经济与法》。旅馆酒店人来客往出入频繁,一般非常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治安联防、24小时监控,很少有人敢在酒店里公然闹事儿的。可是,2010年夏天,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家地处闹市的宾馆里,却发生了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

 

2010年7月18号中午时分,北京市海淀区一家宾馆的大堂里,来了两个行迹可疑的年轻男子。

 

酒店店长:因为他们在大堂待了挺长时间的,就是比较引人关注。

 

既不住宿,也不就餐,两名男子一直在某宾馆大堂里坐了一个多小时,服务人员上前询问,两个人吱吱唔唔,说他们在等人。过了一会儿,两个人又大摇大摆地来到前台。

 

酒店店长:想买方便面,在大堂吃方便面,我们跟他说,大堂那个如果吃方便面的话,味道会比较重,让他们去旁边去吃方便面。

 

见两个人的行为不太正常,店长暗中叮嘱保安人员多加留意。又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两名男子似乎接到了什么指令,忽然起身向楼上跑去。

 

酒店店长:然后听到那个我们的那个保安人员说,有两个那个,这两个男孩进入楼层了,

 

几分钟后,两名男子出现了酒店三层307客房的门口。

 

酒店店长:然后上来就是直接冲上来了,然后我们安保人员随后就跟到,然后他就在这儿敲门说,把门打开,把门打开。

 

两个人行为粗暴,保安人员赶紧上前,询问是否和房间的客人有预约,可两男子非但不理会,还逼迫服务人员将307房间的房门打开。

 

酒店店长:然后里边一直没开门,他们就在一直在敲门,一直踹这个房门,并且威胁我们说,说如果你不帮我把这房门打开,我就把你的门弄坏了,大不了我赔你一个房门。

这大白天的,这两个奇怪的人要干什么?这家酒店的307房间里究竟住着什么人?和门外的两个人有什么关系?这两个人为什么要执意进入这307房间呢?

 

两名男子的行为举止越来越粗暴,保安人员一面劝说阻拦,一面通知前台马上联系房间住客,前台查了一下,307房间入住的是一名男子,两个小时之前登记的。前台服务员试着拨通了307房间电话,说来也怪,此时客人就在房间里。

 

酒店店长:然后后来我们给房间打电话确认,然后房间的男士说,不允许这两位进入我房间,说我不认识他们。

 

住客不让进,外面的硬要闯,服务人员一个劲儿的劝说。

 

酒店店长:然后我们在跟这两个男孩沟通说,客人不认识你们,请离开,///其中一个男孩说,我媳妇在这个房间里呢,我要找她。然后但是其实我们前台登记的是,这个房间是一位男士嘛,

 

服务人员一再解释,可门外的两名男子仍是不依不饶。这样僵持了几分钟,突然,307房间的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开门的竟真是一位年轻的女子。

 

酒店店长:那个女孩就在房间里把房门打开了,这两个男孩就进入房间了,我们阻止不了。

 

两名男子不由分说冲进了房间,碰的一声把门关上,随后房间里传出了一阵混乱的声音。

 

酒店店长:未经客人允许他进入房间了,而且到房间之后,我们听到房间里有很大的动静,我们怕出事,所以就报警了。

 

307房间里果然藏着秘密,可发生的这一切有些奇怪,如果说是丈夫来酒店寻找妻子,那为什么不及早上楼,非要在酒店大堂里坐上一个半小时,这里面还另有什么文章呢?

 

民警赶到后,对几个人逐一进行了询问,307房间的住客叫肖刚,据他说,自己是被人算计了。因为当天两人去酒店,是那名女子主动提出的。

 

给我打电话,说要签合同,并约我在201071212点在定慧寺一家酒店开房签合同,之后我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用我的身份证开了307房间。

 

客人供述说,1230分左右,那名女子来到了房间,一边看合同一边拖延时间,并让他先洗澡,肖刚洗完澡后两个人开始签合同,就在这时门外有人敲门,感觉事情不妙,他便让酒店服务人员阻拦并报警。但就在与服务人员通话的时候,那名女子却趁机打开了房门。

 

进来了两个男的,那个穿紫色衣服的男的进来就用拳打我,抽我嘴巴,我退到床边倒在床上,打我胸踹我大腿,之后穿紫衣服的说是他老婆,说我强奸未遂,让我脱衣服,我就把衣服脱了,之后紫衣服拿起手机,让白衣男子拍我作为证据。

 

在拍照后,对方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紫衣服的男的说他黑白两道都有人,说我这是强奸未遂,找警察也没用,就让我拿10万元钱出来,我说没那么多钱,紫衣服的男就让穿白衣服的从腰间把刀拿了出来,说我要是不出钱就给我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还是说我没钱,紫衣服的男的就从我钱包内翻出了我银行卡,拿着刀威胁我写出银行卡密码。

 

如果按照客人以上的供述,不用多说,肯定是那几个人设下圈套想敲诈勒索,可是,事情真是这样的吗?当民警询问那两男一女的时候,他们却异口同声,说这个307的住客才是地地道道的骗子,他们这么做完全是正当防卫。

 

小婕(化名)是辽宁人,刚刚20岁,中专毕业后,在老家一直没有找到好的工作,感觉外面的机会更多一些,于是在2009年底来到了北京。先后应聘过前台迎宾、礼仪等工作,但工作一直不理想,勉强维持生活。2010年的7月初,小婕(化名)在与一位网友聊天中,得知有一家公司正在招平面内衣模特,年薪待遇相当不错。

 

自己对模特这个行业比较陌生,但小婕(化名)不想错过机会,决定试试,便同意与网友见面聊聊。来见面的是两年轻男子,一个名叫冯鹏珍,另一个叫张银浩,说他们是在帮一个叫名王洁的朋友找模特。

 

冯鹏珍:那天,她说她有事,然后让我帮她招聘一个人,面试一下。

 

聊了一会儿,两个人说小婕(化名)的外貌条件还可以,通过了他们面试这一关,之后会安排小婕(化名)与招聘的负责人王洁见面。

 

冯鹏珍:就属于一个纯帮忙,然后互相帮忙,然后第二天就带着小婕(化名)过去,过去跟王洁见面。

 

717日,三个人一起见到了王洁。王洁自我介绍说,自己在一家俱乐部的人事部门工作,现在是干私活,为一家国际集团的香港公司招聘平面内衣模特。

 

小婕(化名):当时我见到她,感觉是20多岁吧,///她长的的确,长的挺成熟,然后说话谈吐那方面感觉还行吧。

 

王洁说,当天她会安排小婕(化名)等几名应聘者与公司的模特经纪人李月见面面试,方式很简单,就是大家在一起吃顿饭。随后,王洁就带着小婕(化名)来到了一家饭店,见到了经纪人李月。

 

 小婕(化名):当时第一天看见他,我感觉,我就感觉他不像是能承办这个活动的人,不是特别好吧。

 

同去参加面试的还有另外几个女孩儿。

  

一顿饭的功夫面试草草地结束了,小婕(化名)感觉自己的希望并不大。可是,第二天她却惊奇般地接到了经纪人李月打来的电话,说他觉得小婕(化名)很适合这份工作,如果愿意,马上可以签合同。

 

小婕(化名):他直接给我打的电话,他说合同跟我签。///怎么说呢,就是说能签,我感觉能签上这个,我是特高兴。

 

随后经纪人李月将合同电子版通过网络传给了小婕(化名),看完合同上面写的薪酬之后,小婕(化名)觉得自己简直是太幸运了。

 

小婕(化名):一年15万,上面还讲到过一些什么参加活动,还有什么出国的。

 

年收入15万元,这对于一个刚刚走入社会正在找工作的年轻女孩儿来说,简直不敢想象,感觉命运太垂青自己了。看完合同,小婕(化名)马上给经纪人李月回话,表示愿意接受这份工作。经纪人李月说合同明天就可以签,不过,他有个要求,要在酒店里两个人单独面签,说这是行内的潜规则。

 

潜规则?小婕(化名)有所耳闻,那是见不得人的事儿,小婕(化名)犹豫了。

 

小婕(化名):当时我就寻思,我说不行,合同上的那些,也不是说合同,就是这个活动没接,还说是什么都没,就是工作方面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开始呢,我寻思就是那个不能和他发生关系。

 

可是,面对这么一个工作机会,小婕(化名)又有些不甘心放弃。思来想去,小婕(化名)决定打电话找最初介绍这份工作的冯鹏珍、张银浩商量一下。

 

冯鹏珍:人家女孩,不管是干模特不管是干什么都好,人家也是在找一份工作,签这个合同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为什么要发生潜规则?我觉得这人挺坏的。

 

三个人商量了一下,想出了一个办法,明天小婕(化名)去酒店,先哄着经纪人李月把合同签了,然后再想办法脱身。

 

冯鹏珍:怕那男的动手动脚的,然后到时候她,她怎么说呢,那时候我们的想法就是说,怕朋友之间吃亏,完了我说行吧,我们跟你一块过去,我在楼底下等你,然后到时候他要对你动手动脚的,我们上去把他教训一下就行了,揍一下。

 

商量妥当,第二天中午三个人按照约定来到了酒店。奇怪的是,在酒店大堂,他们遇到了中间人王洁。

 

冯鹏珍:王洁说,她怀疑这人是个骗子。

 

王洁对三个人说,她知道今天小婕(化名)要签合同,所以特意赶过来的,没想到却意外发现楼上那个经纪人李月可能是个骗子。

 

冯鹏珍:我说你怎么知道人家是骗子?她说她去那酒店就吧台的收银员,她说她查307房间开房间的名字叫肖刚,不叫李月,说这人真名都不给你说,他能是,能不是骗子吗?

 

王洁说自己和这个经纪人李月也认识没多长时间,那家香港公司到底存不存在,她也没把握。经王洁这么一提醒,三个人才一下子回过味儿来。

 

冯鹏珍:我觉得这人不靠谱,为什么?我觉得一般模特公司这些人,不想,他长的也不像,完了通过他那个造型、说话,没有一点像经纪人的样子。

 

之前用的名字是假的,公司在哪儿也不知道,拿着一张合同就想占女孩子的便宜,想到这儿两个男孩子是火冒三丈,立马想上楼去教训一下那个骗子。可是,刚抬脚却被一旁的王洁拦住了,说,她有新主意,

 

冯鹏珍:然后就先王洁说,先让小婕(化名)上去,先让小婕(化名)上去跟他签合同。

 

小婕(化名):说让我拖住他,然后她说先让我跟他签合同,然后她说,如果他要提出来跟我发生关系,就让我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过来,

 

冯鹏珍:我说我俩在楼下等你,你先上去吧,签了合同,他真对你动手动脚,你就给我俩发短信,完了我俩上去揍他一顿,

 

能让骗子拿出10万块钱,远远比教训他一顿更划算,商量好计划后,小婕(化名)便上楼了。

 

小婕(化名):我进去之后,我跟他说,我进去之后我就直接拿着合同,谈合同的事,然后看着看着合同,他突然就过来了,离我挺近,然后那意思就是想动手动脚,然后我告诉他了一句,我说你先进去洗澡吧,然后他就去了,在洗澡期间,我给他们发了一个短信,我说他进去洗澡了。

 

冯鹏珍:完了小婕(化名)就发短信说,说什么你俩上来吧,完了我俩就上去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们前面介绍过了,三个人里应外合将那个经纪人堵在了房间里,一番痛打之后,拿着刀逼着他交出了银行卡和密码,可是还没来得及提款,民警就赶到了。当着民警的面儿,那个自称李月的人坦白,自己的真名叫肖刚,根本不是什么模特经纪人。

 

肖刚,1982年出生,湖南长沙市人,大专文凭。在北京做生意,专门从广东批发家具到北京卖给批发商,收入不匪。据其交待,冒充模特经纪人骗女孩子这套把戏,不是他想出来的,而是有人一步一步安排好的,而此人就竟王洁。

 

20107月初,通过上互联网在一个叫伴游的网站认识了一个叫王洁的女的,王洁说她是专门招聘在夜场工作的女孩陪男客人出外地旅游的人,她从客人那里挣钱。

 

聊天中,王洁告诉肖刚,靠所谓文艺圈潜规则的手段可以骗到女孩子,肖刚听了既好奇又向往,王洁表示自己可以帮他介绍想进文艺圈的一些女孩子认识,之后又传给了肖刚一份平面内衣模特的招聘合同,又在王洁的安排下“面试”了几个女孩,最终选择了小婕(化名)。

 

王洁说她是在招聘时认识的小婕(化名),说小婕(化名)是做平面模特的。

 

原来,那个王洁早就知道肖刚不是什么经纪人,而是个想寻花问柳的暴发户。那么,王洁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为什么到最后签订合同的关口又告诉小婕(化名)他们肖刚是个骗子呢?

根据这些情况,民警立即让小婕(化名)等人联系王洁,可刚刚还在楼下的王洁,此时手机已经关机,人也不知去向了。

 

综合分析案情警方怀疑,王洁在本案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或许存在这种可能,王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找到想寻花问柳的有经济条件的男子,帮其伪装成模特经纪人之类的身份,然后再找到想进文艺圈的年轻女孩儿,当两方签订合同之际,再告诉这女孩儿遇到了骗子,之后对男子进行敲诈勒索从中牟利。那么,真实的情况到底怎样?是通过中介挣钱,还是通过敲诈牟利,之前做过多少次类似的勾当?目前,警方正在通缉王洁,待嫌疑人王洁到案后,真相就会大白。

 

经过调查,警方认为肖刚虽然是本案中的受害人,但是其行为已经涉嫌招摇撞骗,因此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而小婕(化名)等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于2010年7月,对三人采取刑事拘留,2010年10月18日,移送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小婕(化名)本身是作为本案的被害一方,是被肖刚(李月)欺骗的,但是由于随着案情的发展,再加上几位犯罪嫌疑人对法律知识的淡薄,他们在规划以后呢,小婕(化名)反而转化成了本案的被告,她与其他人合谋,欲敲诈勒索肖刚(李月),但是随着案情的发展,最后也转变成了抢劫肖刚(李月)的这样一个被告。

 

小婕(化名)现在还不到21周岁,回想起半年前那几天发生的事情,小婕(化名)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场梦。

 

小婕(化名):进来之后才发现自己错的多离谱,有时候都感觉做这件事我自己有点自恃过高了,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我没有脚踏实地好好工作,抱着侥幸的心理,到现在,我才会折到这里边来,觉得挺后悔的。在当时当我做这件事的时候,真的没有一点意识,没有一点犯罪的意识,我不知道这个犯法,真不知道。

 

与小婕(化名)的情况非常相似,网友冯鹏珍和张银浩也刚刚大学毕业才一年多时间,在北京闯荡时间也不长。

 

冯鹏珍:学的是网络工程师专业,08年毕业的,08年毕业以后工作一年多,一年半,还有,就是6月份刚把工作辞了,想换一个工作干,///我觉得就是自己经验,还有包括自己的能力,就想找一个工资更高的公司去干,完了就把工作辞了,正好是那时候学生放假,想在这期间重新找一份新的工作,完了没有想到就进来了。

 

 张银浩:现在就感觉是特别后悔,本来是一件,通过法律能解决的小事,最后弄成这么大的违法的事。

 

 检察官:本案的三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都比较年轻,像小婕(化名)是90年出生,冯彭珍及张银浩都是89年出生,而在逃的王洁相对的年龄也比较年轻,那么犯罪的年龄比较偏年轻化,而且基本上是20出头,而且同时另外一点我觉得他们的文化程度也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其中有两位犯罪嫌疑人都是大学本科毕业,而小婕(化名)也是中专毕业,所以他们在文化程度上,应该有一个,也是属于有基本认知的这样一个情况。

 

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目前,检察院对三名嫌疑人提起了公诉。检察官介绍说,当时李月也就是肖刚的银行卡中有13万元现金,如果三个嫌疑人把钱提出来,那案件的性质就完全发生了变化,如果罪名成立,起刑点会在十年以上。好在当时酒店及时报警,但他们仍然涉嫌抢劫未遂。

 

在提审时,小婕(化名)一个劲儿央求检察官,开庭时一定要帮帮她,在法官面前为她求求情。

 

检察官:在这个案件当中呢,你一开始也是一个受害人。

 

此案的审理,法院会择期进行,小婕(化名)今后的命运目前还是个未知数。采访中小婕(化名)说,今年春节她是在拘留所里度过的,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在外过年。

 

小婕(化名):我今年过年没回去,过年没回去,奶奶和爷爷一直在问我,爸爸并没有说,说等着我回家,爸爸说平时在家我特别爱唠叨,爸都没打我,我爸说对不起我,我感觉到我自己我对不起我爸,对不起我妈,我知道错了,我认罪,我想回家。 

采访中,办案的检察官介绍说,近几年,很多骗子抓住求职者求职心切、经验不足的特点,假借公司招聘的名义对求职者进行各种诈骗,而这起案件更为极端,不法分子利用小婕(化名)这样的求职者,设计陷阱,让小婕(化名)也落入圈套。所以求职者、应聘者在面对非常容易得到的好机会、诱人的工作时,更要保持头脑清醒。感谢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