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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2日 10: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
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记者罗宇凡 欧甸丘)根据发展改革委3月份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随着新政策的正式启动,以往同样一套商品房在几天之内连续涨价的情况很可能会成为历史。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并尝试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成本申报、事先约谈提醒告诫等制度,探索积极有效的管理办法。
对于发展改革委“明码标价”的商品房销售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这对规范房地产销售,打击“捂盘惜售”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过具体效果如何仍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和执行情况。
1日当天,记者走访了北京市几处在售的商品房楼盘,多数购房者并不了解已经正式启动的这项新政策,不过对于“明码标价”的政策大都明确表示欢迎。“这项新政策肯定有利于楼市调控的落实。也能避免部分开发商利用‘均价’或者‘起价’等数据吸引客户,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一位购房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