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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7日 07: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营收3亿香港股民分红
百姓质疑:高速公路是公共设施还是盈利工具?
作为一条惠及百姓的高速公路,其收取的费用究竟去向何方?高速公路应该是为企业和有关部门牟利还是还贷即止,抑或是收费养路?记者查询了在香港上市的北京控股集团最新年报,年报显示,每年机场高速通行费收入高达3亿多元人民币,去年海外股民从机场高速路分红高达七千多万元。
北京控股集团2010年的财报显示其公路业务收入为3.9亿港元,约合3.27亿人民币。其公路销售成本为2.46亿港元,约合2.06亿人民币。扣除税收等其他成本,其公路业务盈利约合八千万元人民币,其中七千多万元人民币用于股东分红。换句话说,首都机场高速的收费最终获益的除了企业外便是境外股民。
高速公路成为高价公路?
审计署曾公布一份收费公路审计调查结果,公告称,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把收费公路作为融资平台,将政府还贷公路随意转为经营性公路,或把经营性公路转为上市公司,重新审批后长期延长收费期限。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其中就包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
机场高速公路由北京市和交通部合资修建,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于1993年正式通车,至今已收费18年。在建成收费3年多后,机场高速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据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高速收费香港股民获益
在机场高速建成后不久,北京市将机场高速划归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隶属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在香港上市,股票代码为00392.HK。北京控股集团的公路业务中包括机场高速、机场北线、深圳石观公路三条主体公路,其中机场高速成为其公路业务中的盈利主力。
北京控股集团2010年的财报显示其公路业务收入为3.9亿港元,约合3.27亿人民币。其公路销售成本为2.46亿港元,约合2.06亿人民币。扣除税收等其他成本,其公路业务盈利约合八千万人民币,其中七千多万元人民币用于股东分红。
机场高速不存在收费还贷
关于机场高速收费还贷的问题,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表示,机场高速从一开始就定位为经营行为,不存在收费还贷、收回成本后即停止收费的说法。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有几种来源,一是国家财政全额投入,二是采用贷款,实行收费还贷,第三则由企业投入资金,允许企业参股。首都机场高速建设模式属于第三种,由过去的中国路桥集团和北京京津塘高速公路公司北京分公司两家企业投入建设资金。机场高速收费通过审计署审计,其收费等各方面不存在“没有合法根据”的问题。公司享有机场高速30年的特许经营权。
是公共设施还是盈利工具?
“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尽人皆知,公共资源大家使用,即便交些维护费用也无可厚非。但如果一个公共资源、公共设施被人当做赚钱的工具,这恐怕就有些不太厚道了。”政府通过融资的方式建设公共设施无可厚非,但将公共设施用于盈利甚至在上市公司分红这种方式却有待商榷。
本报记者轩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