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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荒”源于利润“掐架” 涨电价岂能包治百病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8日 09: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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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份以来,我国多地出现淡季“电荒”现象。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预警,今年大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预计夏季高峰期华东、华北、南方供需缺口较大。有专家表示,电煤供需矛盾是造成此轮“电荒”的根本原因,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是上调电价。

  让我们且跟着专家的思路来分析“电荒”的端倪。业内人士表示,“从市场需求角度来说,今年正值“十二五”开局之年,投资项目增多,同时“十一五”末因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而放缓的项目目前有一定的释放,另外,第三产业及居民用电的增长速度加快也导致电力短缺;从供给角度来讲,根本的原因是电煤短缺,还有今年水电发展不畅。”事实上,这里的“电煤短缺”,并不是真正的“供给不足”,而主要是因为“火电利润近乎于零”,发电企业不愿意买媒发电。

  那么,火电利润为何“近乎于零”?国际油价不断攀升带来运输成本的增加,使电煤价格直线上升,而发电企业卖给电网的电价却不变,其利润空间很小,甚至“近乎于零”,这样,一些发电企业自然会少发电或者不发电。其实,在发电企业的“上网价”和用户的“销售价”之间,有一个差价,这个差价由中间的电网拿走。根据电监会2008年度《电价监管报告》显示,2008年的平均上网电价为360.34元/千千瓦时,而平均销售电价为523.10元/千千瓦时,其差价是162.66元/千千瓦时。电网在成本微乎其微的情况下,获得超额利润。

  可见,电力行业内部的体制结构不合理,利益分配不均衡,“电荒”实质上源于内部利润“掐架”。如果仅靠专家所说的上调销售价格,发电企业还是没有积极性。目前较合理、见效较快的解决方案,是上涨上网价,保持销售价,让发电企业有利可图,降低“中间商”的获利水平。

  电网获得巨额利润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媒体也不时爆出安徽电力公司一掷3760万元为其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自驾公车的类似新闻。其高管享受着高额薪酬,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职工福利,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作为垄断企业,不能只要权力、利益,责任却要全社会的消费者“埋单”。所以,在当前发电企业生产成本上升情形下,电网企业完全可以,也有责任,通过适度降低自身利润乃至高管与职工收入水平的途径,适度上调上网电价,可以取得“一石三鸟”的功效,既促进电力供应,避免增加企业、居民经济负担,造成物价水平进一步上升,还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当然,要告别年年“电荒”“逼宫”涨价的现象,这也只是权宜之计,长远更根本的方法,还是要深化电力行业的改革,理顺机制,平衡利益,化解多重矛盾,转变发展方式,把垄断企业获得的超额利润,多一些投入到太阳能、风力和潮汐发电等安全、清洁的能源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格局,而不是时不时地制造出“涨价”的新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