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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09: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富了公司,亏了国家,苦了司机,坑了百姓。”国务院参事、北京市人大代表沈梦培8年前对北京出租车行业的描述,至今仍广泛流传。
北京的司机做着上海的梦。5月1日起,上海出租车承包指标下调,此事引起了北京的哥们的关注。
凡是以公司化运营和承包金(“份子钱”)为特点的出租车运营模式,业内通常称之为“北京模式”。
北京目前出租车运营多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即出租车公司从政府部门获得经营权,司机出资买车,承担运营费,并按月缴纳“份子钱”。
长期跟踪研究出租车行业的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郭玉闪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直言,“份子钱”是出租车公司对司机的完全“压榨”,无论北京、上海,“份子钱”都有很大程度下调空间。从根本上讲,“数量管制”又是各种矛盾的根源,例如北京的牌照限制。他认为,只要解除数量管制,出租车行业垄断租金将迅速消失,所有经营关系也将改善。
在行政垄断色彩明显的出租车市场,被指赚取高额利润的出租车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管理成本如何?要获得客观准确的数据佐证很困难,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十年前有关北京出租市场 “司机收入”、“出租汽车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或在一定程度上揭开了这层神秘面纱。
的哥:不超时工作就赚不到钱
“今天活儿不多,连续干了10个小时才刚够本儿,还得挣俩饭钱再收工。”晚上7点半,北京大望路京通高速方向十字路口,从早晨5点就开始奔波的王师傅还在坚持等客,这样的超时工作状态对他来说,十年如一日。
王师傅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中信联合,单班份子钱是5175元/车/月。在北京街头,多数司机即使每天从四五点一直干到次日凌晨,每月平均净收入也就3000元左右。
按规定,目前北京市出租车份子钱的上限是单班每车每月5175元,双班单人不超过80%即8280元。的哥每天一睁眼,就“欠”了400~500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获得的一份10年前(2000年)《北京出租司机收入调查结果》中,证明了司机们的艰辛工作状态:司机只有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情况下,才可能获得中等水平的收入;如果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每天8小时、每月22天的工作时间,他们的收入只能在最低水平上下。
这份十年前的报告分别选取了当时北京25家出租企业有代表性的100名夏利车司机(第一次),以及30家出租企业随机抽取的不分车型的122名司机(第二次)为样本,分别对其2000年3~6月,2000年7~11月间营运的全部原始记录进行统计。
统计显示,在8小时、22天的法定工作时间下,第一次司机的月净收入为609.03元,第二次仅为389.77元,这个收入里同时包括企业支付给司机的固定工资400元。也就是说,如果不包括固定工资,司机在法定工作日下的收入分别为209.03元和-10.23元。
据参与调查的人士讲述,北京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02年该市职工最低收入为465元/月。非超时工作状态下,出租车司机根本赚不到钱。
报告同时根据统计得到的小时营业额和成本推算出,司机为了支付以承包金为主的成本,每月需工作169.75小时和176.29小时(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即每月需工作21.22天和22.36天),在天工时、月工时都基本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司机只有全部工作时间的14.65%或29.86%用于创造自己的收入。也就是说,司机70%以上的时间都在为“份子钱”拼命,出租司机的劳动付出与所得不合理。
参与调查的人士告诉记者,统计中司机成本包括:承包金、燃料费、车辆修理费及司机所承担的税、费。由于成本中可变部分如燃料费、修理费所占比例小,可以假定成本不随车辆运营时间变化,为固定值。因此,某种程度上,十年前的数据依然能反映北京出租车司机目前的收入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