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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制药:停产整顿 造假还是违法?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5日 11: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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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蜀中制药停产整顿一事尚未完全了结,蜀中方面已经开始紧急斡旋。

  5月24日,多位制药企业高层向记者表示:“收到蜀中高层发来的短信称,由于个别竞争对手利用个别媒体对蜀中制药诋毁和不实报道,给蜀中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

  四川省药监局也于5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未发现蜀中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只是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洁净区车间地面损坏等情况,因此收回了其中药GMP证书。蜀中制药以此证明其产品毫无问题,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蜀中”。

  不过,蜀中制药引发的争议,并未因此平息。5月24日,中国医药(600056)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下称“药促会”)、化药协会、中药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等业内六大协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就蜀中制药被调查一事进行了研讨。

  由药促会提供的材料显示,2005年以来,仅国家和各省药监部门公告的药品质量不合格情况,蜀中的就有20次上榜。对于蜀中制药的停产整顿,同为四川企业的科伦集团副总裁卫俊才表示:“我们深表遗憾,但也知道,出事是迟早的。”

  蜀中制药以在基本药物招标中“低价中标”闻名业界。以蜀中制药的复方丹参片为例,入围安徽基本药物的120片装蜀中产复方丹参片,中标价为2.99元。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表示:“以此计算,蜀中的产品成本价还不到我们的四分之一。”

  而蜀中制药10g×20规格的板蓝根颗粒中标价为2.35元,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更为直接的表示:“即便用土作原料,也不可能做出这个中标价来。不信,主管部门可以找任何一个企业去试验。”

  价格超低的中标产品是否就一定存在问题?中国医促会执行会长宋瑞霖认为:“目前的检验标准无法认定其是否造假。”如同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一样,在这一手法被曝光之前,当时的检测体系无法分辨牛奶中的氮元素是否来自纯牛奶。

  康恩贝(600572)董事长胡季强也认为:“只有严格按照GMP标准进行生产的药品,现行的检验方法才有意义。否则,质量标准反而会成为造假者的工具。”

  同时,与会企业也承认,不排除企业以低价方式竞标,达到挤垮竞争对手的意图。由于各省基本药物一般每年组织一次招标,因此未中标企业将在一年之内失去一省的市场。企业出于生存考虑,采取“以盈补亏”的方式争夺市场。

  对此,蔡东晨认为:“低价投标本身就是一种恶意行为,目前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已经明确界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倾销商品。”

  非“造假”即“违法”,这几乎是所有与会企业代表对“低价中标”企业的共同声音。事实上,业界更倾向于前者。

  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王波介绍:“我们对安徽、山东等省份中标企业做过详细统计,至少40%的中标企业在近两年内上过省级以上的质量公告。明显低于原料价的药品,其实很容易分析出来。”

  2011年1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在药监系统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基本药物质量绝对不能出事故,对出现的任何问题都要零容忍。”

  而目前的现实是,在价格限定的前提下,成本和质量两者之间,企业必须做出取舍。广州中一药业董事长吴长海表示:“一旦企业选择抛弃质量,受损失的不仅是患者,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医改事业的成败。”

  反思“低价招标”

  24日,六大协会的研讨,最终归结至“唯低价是举”的基本药物招标制度上。多家企业表示,部分地区在基本药物招标过程中,将价格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才是出现蜀中制药事件的根本原因。

  对于这一政策,多家企业和行业协会曾多次表达反对意见。蔡东晨表示:“此前,相关协会曾组织企业向国务院医改办提交意见,希望只修改‘最低价中标’这一处,哪怕把‘最’字去掉就行。医改办领导交给发改委研究,最终发改委认为是利益集团的声音,因此没有采纳这一意见。”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对全国基本药物招标做了详细的调研,目前,全国基本药物中,1元以下的占30.3%,1-5元的占33.3%,5-10元的占10.7%,药品价格已经可以说压到很低。协会会长赵博文表示:“政策导向也未必是想唯低价是举,但地方政府的攀比心理,的确引发了连锁反应。”

  浙江省曾组织专家,对安徽中标的复方丹参片和牛黄解毒片两个品种各规格进行过测算,最终认定其中标价尚不及成本价的三分之一,导致品牌企业几乎全军覆没,不能进入安徽基药市场。“招标把好的药都淘汰了出去,却为假药劣药打开了一扇输入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