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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价监测扩至县级城市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14: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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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去年12月起全国105个重点城市需及时上报“高价地”后,国土资源部对地价的监控再次“升级”。近日,国土资源部已向各省、市、区国土部门下发函件,需上报异常交易地块的城市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

  地价正常,高价地减少

  去年12月,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地价动态监测。住宅和商服用地在招拍 挂 出 让中,如果出现溢价率超过 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等异动,均需及时上报国土资源部。此项工作 共 涉 及105个重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也包括很多二三线城市。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截至5月5日,全国105个城市中上报“交易异常”地块90宗。从整体来看,在调控的高压下,近几个月全国重点城市的地价情况比较正常,高价地逐渐减少。去年12月到今年1月,上报的异常地块共45宗。这45宗地块平均溢价率为130%。从分布上来看,一线城市北京、广州等共有6宗,平均溢价率为171%;杭州、南京等热点城市有4宗,平均溢价率为60%。其余交易异常宗地主要分布在合肥、长沙、济南、东莞、焦作、临沂、洛阳、宜宾、枣庄、郑州和重庆等二三线城市,平均溢价率为120%。

  漏报地块要补充上报

  对于此次扩大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对之前政策的细化。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目前中小城市的地价情况还是比较正常的,此次监测的细化,是一种预防性措施,主要预防因房地产投资转移,三四线城市出现非理性地价的情况。

  近期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意见”中也指出,少数规划的商品住房优质地块和二三线城市商品住房土地出让,存在着地价非理性上涨的可能。此次国土资源部要求,如果发现异常地块,各地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填写上报。各县级国土部门还要对今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对漏报的异常地块要在6月30日前补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