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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将淘汰 旧政新治惹争议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0日 2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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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红霞报道

  近日,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监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市面90%电动车超标

  这部被称为电动自行车“国标”的行业规范文件将“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定为电动自行车的及格线,不符合该标准的均被视为“超标”车,禁止生产、销售和上路。违禁者将受到停业整顿、取消生产许可资格、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等处罚。此外,《通知》中还规定各地政府需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超标车。

  “政府出台‘淘汰令’的主要目的在于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以此来保证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深圳市为例,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近3年已造成152人死亡、685人受伤。

  记者在采访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在售电动自行车时速多在30公里至40公里之间,电池都是48伏,重量普遍在45公斤左右。“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进行淘汰,目前市面上在售的和已经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90%以上都是‘超标’的。”北京市通州区一家品牌电动车孙老板如是说。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随着城市不断扩容,电动车的行驶里程、速度、外形等成为消费者选车的重要指标。为了迎合消费者远程行驶的需求,很多厂家增大了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容量,由此导致电动车自身重量的加重。

  电动车行业呼吁出台新标准

  事实上,本次出台的淘汰标准早在1999年就已经制定出来了。李恒宇表示,以前的电动自行车是油刷电机,电池是24伏;而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换成了无刷电机,电池也提高到48伏;加上当前城镇化进程加快,消费者对往返里程数的技术标准也随之提高,之前规定的技术标准已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所以将该标准用于现在似乎有些不合理。”他说。

  亚洲电动车协会副主席、亚太电动车辆执行委员周鹤良坦言,目前四部委要求执行的标准已经很过时,这样一刀切的标准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据统计数字显示,截至去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数量最多的交通工具。

  因此,不少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新标准,这样就能直接按照新标准来生产。“按中国的标准修改办法,标准每五年修改一次,因此新的标准出台可能性较大。”李恒宇说。

  “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通过转变产品所采用的相关材料并研发新技术来满足要求,例如锂电池电动车能够满足当前标准;同时,政府应当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李恒宇建议,一方面要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严格要求,并对其出行情况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建立配套的公共交通网络,完善自行车道的相关建设及连接,两者同步进行才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保障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