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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实名购物卡:黄牛倒卡业务升级 大额卡可以代购
专家:实名制购物卡更需要实名消费制度配合
人民网记者 徐焱 法制晚报记者 秦胜利
已在这行做了5年的卡贩子老魏近日和老乡合办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把倒卖购物卡升级到公司批发购物卡的境界。老魏说,黄牛代购大面额购物卡业务刚刚推出,他相信,随着《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的逐步落实,他的业务会更多!
今年6月1日,央行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意见》规定凡一次性购买一万元以上不记名预付卡的,要进行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买5000元或个人一次性购买5万元以上预付卡的,不能用现金,不记名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近日来,记者走访了一些超市、加油站、洗浴等预付卡销售点,并针对此规定咨询了有关专家,发现实名购卡的规定在执行中漏洞很多,而卡贩子的生意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化整为零规避实名办卡
6月1日以来,记者分别走访了家乐福、长安商场、华贸购物中心、崇光百货、资和信等超市和卖场,了解到大部分超市、卖场,自6月1日起,已经按《意见》的规定实名办理购物卡。不过,一些顾客采取化整为零的作法,来规避实名办卡。
在西长安街上长安商场的停车场,记者遇到两个刚刚办理完毕购物卡的人。这两人是北京某物流公司的业务员,他们当天以个人身份,总共在翠微大厦、家乐福、沃尔玛、物美等超市卖场,办理了8万多元的购物卡。
他们说,这些购物卡的面额都在1000元以下,是用来端午节送礼的。业务员还向记者透露,他们原本计划以单位的名义,办理面额为5000元的购物卡,由于,各超市卖场已经实行了办卡新办法,为了避免实名登记,打消收卡人的顾虑,于是,他们采取了变通的办法,以个人的名义,在多家超市卖场办理面额不超千元的购物卡。
在西单购物中心售卡处,工作人员耐心向前来办卡的顾客讲解有关实名办卡的规定,一些顾客在听罢讲解后或遵照规定实名购卡;或改办千元以下的购物卡。
工作人员证实,确实有些人为了避免实名登记,化整为零,改办千元以下的购物卡。翠微大厦一员工告诉记者,她熟悉的一名顾客,为了避免实名登记,端午节前办卡时面额均为千元以下。
黄牛代购大面额购物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意见》正式实施后,倒卖购物卡的黄牛们见机又推出了一项“新业务”,就是代购大面额购物卡。在宣武门外崇光百货门前,记者见到卡贩子老魏。老魏是安徽人,做卡贩子已经5年之久,现在,与老乡合伙开办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将个人倒卖购物卡升级公司批发。老魏向记者透露,截止到6月5日,他已经为一家公司代购了4.5 万元的购物卡。
他的代购流程是,首先,他以自己公司的名义,购买顾客所要求数量、面额的购物卡,然后,转手交给对方,超市卖场登记留底的是他的代购公司的名字。代购1万元购物卡收费300元。
老魏介绍,黄牛代购大面额购物卡业务刚刚推出,他相信,随着《意见》的逐步落实,那些既想送大额购物卡又想规避实名登记的顾客,找他的会更多。
洗浴加油站实名办卡打折扣
加油卡、洗浴卡也属于预付卡,按《意见》规定,在办卡时,也应实名登记,然而,洗浴、加油站在执行实名办卡时存在打折扣的情况,甚至顾客不出示身份证,也给办卡。在阜石路一家加油站,记者表示没有带身份证,问能不能办理面额超过1000元的加油卡,工作人员称只要报出身份证号就可以。
在射击场路加油站,记者看到交款窗口粘贴着有关实名办理加卡的通知,当记者表示没有带身份证时,工作人员称只要报出身份证号就可以办卡。与超市、卖场、加油站比,洗浴企业对于办卡几乎没有要求,只要交钱就能办卡。
西四环附近的辉煌城洗浴,长期办理面额50000-10000元的钻石卡递减到1000-500元的铜卡。近日,记者来到该洗浴,发现办卡还像6月1日以前一样,不许实名登记,只要交钱,就给办卡。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洗浴企业之所以对实名登记办卡不够重视,原因是他们认为监管部门不会将他们作为监管重点,监管重点是购物卡。
黄牛卡贩子表示生意受影响不大
卡贩子小李长期活动在崇光百货门前,端午节期间,每天倒卖各种购物卡、加油卡达到上万元。他告诉记者,6月1日前,收卡的价格是9.2-9.4折,端午节过后,价格几乎没有变化。
他说,《意见》刚刚出台时,卡贩子们确实有过担心,因为《意见》中有实名制后随时可以挂失的规定,如果收到的是来路不明的实名登记的购物卡,万一被挂失了就会变成一张废卡。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性很小。原因是,实名登记的购物卡都是面额在1000元以上的,1000元以下的购物卡不进行实名登记,现在,他们不收大额卡,以避免风险。
卡贩子老孙也表示,实名办卡实施以来,对他的收卡生意并没有影响。他认为,办卡企业、消费者和卡贩子已经形成一条利益链。为了多卖卡,销售卡的企业和消费者会采取一定的规避措施,而他们也就有办法进行规避了。他说他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生意。
办卡企业呼吁明确处罚措施
一些办卡企业认为,《意见》存在漏洞,还算不上真正的“实名制”。
华贸购物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意见》虽然规定要建立办卡实名登记制度,但是建立什么样的实名登记制度没有作出规定。
如购买机票,必须要对身份证进行登记,乘机时要进行人、票、证的核对,如不符合,禁止登机,这是有明确规定的。还有旅店住宿,旅店必须对住宿人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对和复印,这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他认为实名办理购卡还缺乏实施细则,如办卡人是不是要留身份证明,办卡企业怎样留存、登记等。他建议实名办卡尽快出台与我国法律接轨的实施细则,以便落实办卡实名登记。
崇光百货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意见》规定实名办卡,但是并没有对违反实名办卡登记如何处罚作出规定,她认为,监管部门光有规定没有处罚不利于实名办卡登记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西单购物中心工作人员陈先生认为,导致目前各商家在实施实名登记制度时作法不一,主要是《意见》中的规定太笼统、不具体。如单位办理购物卡是登记单位信息还是登记经办人的身份信息没做具体的规定。同时,他还认为,眼下实施的实名办卡登记制度,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名制,如果要想达到实施《意见》的最终目的,应该像国外那样,施行实名消费,就是消费者在使用大额预付卡消费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专家:实名制购物卡更需要实名消费制度配合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符启林教授直言,购物卡的火爆曾让很多单位变相滥发奖金,也容易导致偷逃漏税,更有一些不上台面的“权钱交易”被购物卡交易形式掩盖了。实名办理购物卡规定的出现,从监管角度有了很大的进步。身份登记购卡可一定程度上遏制单位和个人滥发奖金、滥发货币,也减少了偷逃漏税的行为,但因为目前这个规定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让很多单位和个人在买卖购物卡的数量和金额上有机可乘,也让“购物卡腐败”得不到最有效的监管。
符启林教授表示,实名制购物卡的规定只限定了人们在预付费购卡层面的实名登记制度,若要实现对购物卡的有效监管,还需整个过程都实名。就像飞机票实名一样,不仅在购票阶段实名,在登机时也要核对个人信息。只有在购买购物卡和使用购物卡都进行实名制度,才能让“商业预付卡的管理”真正有效起来。否则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对购物卡的监管作用。符启林教授认为,如果商业预付卡得不到有效的监管,那还不如建议央行或工商总局等部门发布禁令,禁止购物卡在商业领域中存在。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建议,进一步加强监管,对于发卡单位应该有相应的规制。其次明确监管机构和职责。目前众多单位都有相应的监管职责,比如说商务、税务、工商、公安等等,但是对于各个部门之间谁起主导作用,如何形成有效的链条,还没有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