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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经济开发区7年违法占地600亩修路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07: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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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钉子户”凌国平站在自家屋子后门,离她不远处,是隆隆作响的推土机——如皋经济开发区龙池路(南段)的新建工程正在进行。

  凌国平家的房屋正处在龙池路上,由于她拒绝拆迁,龙池路被隔成南北两段。

  凌国平这么做自有底气。2010年11月5日,如皋市国土局已对如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如皋经济开发区在未取得有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开发区邓园村集体土地新建龙池路,同时要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退还非法占用的近150亩土地。

  但这一处罚决定几成空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6月9日于龙池路现场发现,施工仍在继续,恢复耕地之说更无从谈起。

  记者还发现,邓园村被占用的土地不止这一宗。如皋市国土资源局早前的调查表明,2004年以来,如皋经济开发区违法占用的土地面积达518.7亩。

  “是不是交了罚款、补办了手续就合法了?”当地邓园村村民问。

  “不可能等征地手续完善后再施工。”6月13日,如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全国范围来说,这也是通病。”

  征地配套措施不完善

  “开发区发展的第一突破口在拆迁。只有大拆迁、大投入、大建设,才有大发展。”在如皋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的一份材料中,如皋经济开发区如是写道。

  “征地前,(开发区)没有征求过村民的意见;拆迁时,也没有合法手续,”住在如皋经济开发区邓园村12组的刘培和说,“所以我不搬”。他的老宅也有一部分挡住了龙池路。

  被拆迁的村民被安排入住邓园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但凌国平不愿意搬去,“那些房子质量不好。”

  “2009年5月份,拆迁工作就开始了。”刘培和回忆。直至当年6月30日,代表开发区的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才与邓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签下《用地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将征用邓园村300.86亩土地用于环西路(即龙池路)建设,同时在环西路正式开工前对拆迁户失地予以补助,共计159.97亩,其中4户未拆户面积6.86亩暂不发放补助,实际发放153.11亩。又因被征地村(居)民小组尚达不到全失地标准,因此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按每年2000元/亩支付被用地农民生活补助,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分两次发放,每次1000元,计153110元。青苗费每亩500元,共计76555元。

  拆迁开始后,刘培和于2009年5月16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布环西路工程所需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及拆迁方案等。“但我们最终什么都没看到。”他说。

  一个月后,刘培和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7月和8月组织调解了两次,但没有结果。”

  “我永远记得2010年8月27日,”凌国平说,“地里的水稻还有几天就熟了,还是没能挡住工程车。”凌向记者之前的照片,照片上地里绿油油一片。

  为了土地四处奔走的还有周文山。2003年,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项目的征地涉及周文山所在的鹿门村。在他看来,双钱项目的征地同样缺乏必要的手续,且涉及超范围征地等问题。

  另有鹿门村村民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租用该村土地至今六七年了,村民曾得到承诺每年可获得补偿。“现在折算后基本上2000块钱一亩的租金,但很多时候都不能及时拿到。现在很多村民没有基本的口粮田,租金发放不及时,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上述村民说。

  国土局开罚单

  庞大的拆迁计划一度有被阻止的可能,但“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渴求最终突破了一切。

  早在2008年9月,刘培和就曾收到如皋市国土局关于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当时,该局已对开发区管委会非法占用起凤路的问题立案查处,该份意见书同时称,环西路尚未实际占地,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必须依法用地,“否则,将进行严肃查处”。

  这并未阻止开发区建设的步伐。如皋市国土局于2010年11月5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0年10月3日,如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未取得有权部门用地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邓园村集体土地新建龙池路,规划总面积99711平方米,折合149.57亩。

  如皋市国土局称,如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因此要求开发区退还非法占用的近150亩土地,并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元的处罚,共计人民币99711元。同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但国土局的 “罚单”成了一张废纸。今年1月30日,如皋市国土局回复刘培和的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中介绍,该局曾于2010年10月5日对龙池路项目下发过停工通知书。但今年6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龙池路上仍然看见推土机、压路机施工不停。多名施工工人告诉记者,从未接到过停工通知,施工始终按计划进行。

  近7年来,如皋市国土局对如皋经济开发区开出的罚单远不止龙池路一处。根据该局的调查,2004年3月,如皋经济开发区在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开发区邓园村、太平村部分集体土地建造起凤路;2004年5月,占用部分土地建造惠民路西延工程;2007年3月,占用城北村、新王庄村部分土地建造海洋北路(北延)段;2007年4月,占用新生村、新王庄村、城北村部分集体土地建造起凤路(东段);同月,又擅自占用上述三村部分土地建造丰登路;2007年7月,占用新生村、城北村集体土地扩建仁寿路。

  上述6条道路,被非法占用的面积达到518.7亩。国土局同样要求经开区除了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之外,每平方米处1元的罚款,总计345800元。

  而对凌国平等反映的南通松野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未批先建的问题,如皋市国土局称,该局已下发停工通知书,要求其停工,“待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后再施工”。“发这份意见书的时候,还在打地基呢,现在楼都建成了。”凌国平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南通松野的施工现场看到,厂房已建起,“我们正在做内饰工程,”工人说,“没听说要停工”。

  经开区管委会回应:全国皆如是

  就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等多处违法用地事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到如皋市国土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称,此事由国土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处理,分局人士则称已安排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解释。

  在工发大厦8楼的如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内,相关负责人说:“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在用地方面是存在一些问题,原因是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入驻如皋经济开发区比较早,当时的企业用地情况都是先上车后补票——‘以租代征’。这在当时全国非常普遍。现在有些地方也是这样,地方要发展,土地又紧张,如果真正按程序走,是不太现实的。国家的要求是正确的,但在基层真正实施起来,非常困难。”

  “我们的用地矛盾一直存在,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与所在的村当时签的是租地协议,租期20年,租赁费为每亩每年1000斤大米的市场折算价。新的政策要求以‘土地换社保’,原先‘以租代征’让出土地的村民心中有了不平衡感,要求解决社保问题,所以问题始终没有根本解决。我们一直以来也在和村民协商,努力寻求途径解决问题。”上述负责人还称,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的土地证应该早已补办过,但他未能出示该土地证,“应该多数企业的资金运作一样,土地证抵押在银行了。”他还称,南通松野等公司因土地违法问题暂停施工,目前用地方面正在挂牌出让,按程序完善手续。

  违法占地被罚,为何仍继续施工?国土局的没收违法用地的决定为何成了一纸空文?该管委会负责人称:“做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都按照有关规定来执行,不要说我们这些路是违法的,全国的高速公路等道路又有多少是合法的?不都是边建设边审批吗?这很正常。目前我们在补办手续。再者,道路都已经建设好了,如果不顾一切地推毁了,那是不负责任地浪费资源,建设道路也是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为了服务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