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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次个税免征额的提高,最终让逾八成人都满意了,那么结果很可能就是,个税其他各项改革将再次长期停滞不前——既然大家都很满意,还需要改什么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日前公布了自今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公众梳理呈现了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其中,对于3000元的个税免征额,赞成的有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
显然,从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看,不赞成3000元个税免征额的意见逾八成,呈压倒性优势。这足以说明,至少是在热心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的这个群体中,继续提高个税免征额的意愿非常强烈,全国人大在修改草案和再审草案时,不可忽视这样的民意诉求。如果如此大比例的公众意见都毫不予以考虑,那么公开征求意见就丧失了应有的意义。
但是,有一种舆论倾向同样值得注意,那就是明知个税改革不能单纯提高免征额,却又总拿“逾八成公众不赞成三千免征额”作为民意证据,将关注个税改革视角过度集中并一味放大提高个税免征额的价值。事实上,如果我们足够理性的话,不难发现这个“逾八成公众”仅指参与征求意见的八万多网民而言,并不能简单以此代替全国13亿人中的“逾八成”。
此次征求意见,从月收入分布上看,3000元以上者提出了大部分意见;从地域分布看,也主要是来自收入水平较高的发达地区。这样的数据说明,“逾八成公众不赞成三千免征额”结果的得来,与更多人因为再提免征额与自身利益无关所以没有参与,或者不方便参与甚至根本不知道此次征求意见,是有紧密关系的。相比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的八万余名发声者,这些没有发出的声音无疑是“沉没”的,却是全国人大在个税改革中同样需要尊重的。
当然,笔者呼吁理性看待八成公众不赞成三千免征额,并不意味着我反对再提免征额的意见;相反,我坚持认为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三千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个税免征额,是顺应民意吁求的应有体现。但是,我很反对那种将个税改革全部局限于个税免征额,试图在个税免征额上实现一步到位,根本不给其他改革留下任何空间的不理性声音。
个税改革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眼下对于个税免征额的单方面调整,肯定只能是过渡性的临时举措。既然是临时的,那么立即执行新的免征额,肯定要比喋喋不休的无谓争论强,尤其是在巨大的通胀压力背景下,一拖就是大半年还不如马上就让纳税人享受新优惠。同理,既然是临时性的,就不要把文章都在个税免征额上做满,要给其他各项改革留下一定的空间。不难想象,如果这次个税免征额的提高,最终让逾八成人都满意了,那么结果很可能就是,个税其他各项改革将再次长期停滞不前——既然大家都很满意,还需要改什么呢?
某种意义上,公众对于个税改革的关注越理性,个税改革最终的结果才能越完美。我们应该学会逆向思维:个税制度的不理想之处是否只有个税免征额这一项?这一项是否又真的是最为关键的所在呢?如果不是,那么,不妨将你对现行个税制度的不满,从免征额中分出一点给其他方面吧。(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