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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关联交易 新嘉联遭浙江证监局勒令限期整改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 1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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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证监局近日在对新嘉联的全面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核算及管理、公司治理及对外投资等五大方面存在问题,并向其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勒令其限期整改。

  根据调查了解,2009年5月,新嘉联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新凌嘉25%股权,受让方为深圳凌波,而调查发现,深圳凌波实际控制人为新嘉联第一大股东兼董事长丁仁涛的侄子丁波,两公司为关联方,而新嘉联在转让河源新凌嘉股份时未按照关联交易进行表决和披露。

  此外,新嘉联多家子公司存在违规借款、到期未还,浙江证监局直指其“不能有效防范财务风险”。2009年9月9日,新嘉联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9年9月25日止,实际收到还款日期为2009年10月31日,未如期归还;2009年5月,公司与深圳凌波签署的河源新凌嘉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款于2009年12月31日前全部支付,但在实际操作中,转让余款187.5万元于2011年3月方才转入。

  另据调查显示,新嘉联公司在内部管理方面也存在问题。近年来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较分散,且投资项目效益不明显;财务核算及管理方面,新嘉联控股子公司河源新凌嘉在支付货款时,以现金方式结算的比例较大,且部分无原始凭证,存在以货抵货的情况;公司治理方面,在内审、独立董事履职、子公司内控、证代职务长期空缺等方面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