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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现如今,网络购物越来越火,近日,广西柳州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网络贩毒案件,贩毒分子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和物流,兜售以“迷情香水”名义伪装的新型毒品。
贩毒分子被抓获时,现场缴获了近20万粒新型毒品,如此惊人的数量,是怎样通过网络贩卖到各地?案件又是如何浮出水面的?一切还要从一封匿名信开始说起。
今年1月,柳州市禁毒支队收到一封来自河南的匿名信,打开一看是一位父亲的求助信,广西省柳州市禁毒支队副支队长罗传新说:
罗传新:一位父亲举报自己小孩,服用“曲马多”。他的孩子不到20岁,原来身体很壮、很结实,据他父亲说,吃了半年“药物”,精神变得很恍惚,班也不上了,什么都不做了,精神啊,各方面都很差。
实际上“曲马多”是一种中枢性镇痛药,是用来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已经被列为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但是,对许多人来说,对这类药品的认知度并不高。罗传新说:
罗传新: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也是毒品。
据了解,精神类药品用药过量会成瘾,对人体的作用类似吗啡和海洛因。 既然“曲马多”已经被国家列为精神药品进行管制,那么是谁如此神通广大,竟然通过了层层关卡,并最终销售到了全国各地的,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经过近半年的缜密侦查后,今年,5月13日,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分成4个小组,对犯罪团伙实施了抓捕,禁毒行动开始收网了。
罗传新:主犯吴华智,他在网上用的假名是王涛。主要成员有4个,都是亲戚关系,都是表姐、表妹、姨妈之类的。他们首先建立网站,建立7、8个网站,然后通过QQ聊天,你想要这个货之后,通过手机联系,通过网上付款,这个团伙在网上有账号,款到之后通过物流公司发货。
据吴华智交待,从去年10月份开始,他以每盒2元钱的成本购入“曲马多”,在网络上销售后可以买到10元至20元。平均一天他就能卖出2000多盒,按照每盒利润10元来算,一天就可获利2万元。在以吴华智为首的犯罪团伙被抓获时,警方当场缴获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盐酸曲马多还有30多公斤。
既然“曲马多”是国家严格管制类药品,那么是如何网络上堂而皇之的进行买卖的呢?罗队长说,犯罪嫌疑人是不会直接在网上叫卖“曲马多”的。
罗传新:他说“曲马多”很多人都不懂,他说是香水、催情药等等吸引人眼球的东西,在网上标价10元、20元。对买方来说,这个价格不是很贵。
挂着羊头在卖狗肉!但是,在物流环节,运送的人不会发现其中的端倪吗?在警方审讯时,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已与一家快递公司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快递公司在前几次运送时检查物品,熟悉以后根本不对运送的物品进行检查,除了有异味的不能运送外,其他基本都能发出去。
近年来,随着民营快递业快速发展,通过快递邮寄违禁物品的案件日益增多。在快递物品时,有时甚至不需要真实姓名,只需一个电话号码,就可以将违禁物品运送出去。罗传新说:
罗传新:按照规定,去物流寄东西都需要检查一下再封包,但是很多物流公司为了最方便、最利益化,疏忽了这方面的工作了,给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案件虽然成功告破,但我们注意到,伴随着网络经济的火热,快递物流业也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而犯罪的黑手也悄然盯上了这个行业,鱼龙混杂的快递市场客观上为某些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渠道和便利。
在交通运输部2008年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麻醉药物、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禁止寄递。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快递公司能否做到呢?昨晚《新闻纵横》值班编辑电话采访了一位快递人员。
记者:你平常收件的时候看不看里面都有什么东西?
快递人员:要看的。
记者:公司有没有比如培训告诉你什么样东西能收什么东西不能收?
快递人员:培养,肯定要培训。
记者:肯定要培训是吧?会不会这种情况,咱俩熟了之后,我包装好的东西你就不看了?
快递人员:不会,还是要看的。
记者:公司有没有规定什么样的东西是属于违禁品不能寄的?
快递人员:这种东西多了,像化学物品什么的肯定不可以的,还有打火机,小东西打火机什么的,有易染气体还有就是毒了。
记者:那药品可以寄吗?
快递人员:药品,得看什么药品没有中文标识的不行。
记者:只要有中文标识的,不管什么样都可以寄是吗?
快递人员:中文标识的还得看什么药,有一些药不能寄,有一些药可以寄。
记者:什么样的药品不能寄?
快递人员:像神经性的一类的药品。
记者:哪一类药品算精神类药物呢?
快递人员:我想想,一时我还想不起来。
记者:一时想不起来,如此之外液体等寄吗?比如说酒精?
快递人员:原则上是不可以寄的,但是包装好可以寄。
记者:原则上不可以寄,包装好也可以寄是吧?
快递人员:怕坏嘛。
简短对话,描述出了目前行业的现状,尽管快递公司要求工作人员在发货前要进行核查,但能坚持每单都做到的为数不多。面对经济利益的驱使,加上从业门槛偏低,快递人员对所寄物品的辨别自然会打上折扣。那么,快递公司在本案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在接受《新闻纵横》值班编辑曹博采访时分析说:
洪道德:从整个事件来看的话,他们有可能会承担两个方面的责任,一个是行政责任,还有一个是刑事责任,客观上面看他们是帮贩毒人员进行了毒品或者说精神药品的传递,但是我们要说,快递公司还有快递人员他们从主观上讲他们是不是明知这是毒品,为了赚取快递费而协助贩毒人员进行贩运,如果是这样的话,没有什么好说的,他就是贩卖毒品的共犯。还有一种他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他应当进行审查,但是他们急于做成这笔买卖,在审查这个的环节上面疏忽了,没有去进行必要的审查,这样可能承担的是行政责任。其次法律当然也是讲究公平的,如果货物被货主进行巧妙的伪装,超出了快递公司还有投递人员他们本身的辨别的水平和这个能力的话,应该说责任完全由犯罪分子他们来承担,投敌公司和快递人员就不再承担法律责任了。
网络贩卖新型毒品采用互联网和现代快递进行,网上交易隐蔽性强,给发现和查处增加了难度,广西省柳州市禁毒支队副支队长罗传新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强对生产精神类药品厂家以及物流行业的监管刻不容缓:
罗传新:希望国家药监部门对生产精神类药品的厂家监管到位,有效制止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非法流入市场,把源头堵死;物流部门依法、依照规则进行对物流的检查,发现违禁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特别是网监部门提高对网上监管的力度,会同专业部门加强对这类案件的打击。
(记者汤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