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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2日讯 财政部今日发布公告称,决定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于6月23日开始发行并计息。
公告称,本期国债期限3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5%。2011年6月23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27日发行结束,6月29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6月23日、12月23日(节假日顺延),2041年6月2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在2011年6月23日至6月27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