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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障房建设可发企业债券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1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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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付薇) 日前,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到地方政府,明确各地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均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为当地保障房建设筹措资金。

  这是继6月17日财政部公布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首次代理发行计划、旨在以地方债资金撬动保障房建设之后,国家部委在一周内第二次从政策方面为保障房建设开辟融资渠道。

  ■弥补保障性住房资金缺口

  昨日,记者在河北省发改委看到该委转发的此《通知》。据财金处人士介绍,目前《通知》已转发至各市发改委及有关部门。

  《通知》主要提到两个重点内容:第一,各地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二,从事或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

  据了解,此《通知》主要意图在于为保障房建设打开融资渠道、筹集资金。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便是资金缺口。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粗略计算需要资金5万亿。据住建部估算,今年要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至少1.3万亿元,其中的5000多亿由各级政府筹集,剩余的8000多亿则将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

  ■国家密集“发债”

  据河北省发改委财金处人士介绍,《意见》中提到的融资平台公司和保障房参建企业均可发债建保障性住房,从具体操作来看,后者发债均要通过券商帮助企业编报材料,由企业按程序申请。目前来看,有的市非常重视,券商方面积极性也很高。

  同时,据介绍,《意见》本身也透露出国家对保障房建设的支持态度。“从去年6月起,国家为了清理地方的隐性债务,曾发文对地方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规范,这次提到的‘各地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就是这个意思。本来对这些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债比以往严格,现在放开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发债,本身就说明了国家的支持态度。”该人士说。《意见》中还明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优先办理核准手续”,“简化审核环节并缩短核准周期”。

  目前,国家正在密集发布金融政策,以吸引民间资金涌向保障房建设。6月17日,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发债计划显示,今年仍将发行两千亿元地方债,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首期500多亿地方债将于6月27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