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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社保物价联动条件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6日 04: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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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油两月以上涨超40%

  ●水电气费等上涨致低保家庭消费性支出超低保10%

  ●10种副食品涨价致居民最基本食品支出连续3月超15%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要求,包括北京在内的18个省、区、市已经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物价持续上涨将提高社保标准

  今年以来,全国物价一路高企,北京也不例外。CPI连续几月同比涨幅均达到5%以上,4月更是高达5.8%,达到近几年来的最高水平。

  与此同时,居民收入增幅在扣除物价因素之后则偏低,4月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仅4%左右。

  在CPI涨幅中,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涨幅最为明显。为此,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为了避免物价上涨给一些特殊群体带来的生活困难,北京确定了联动机制。如果短期物价上涨,将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如物价持续上涨,则将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在联动机制方面,北京作了具体规定。当粮油价格连续两个月以上同比涨幅超过40%;或粮油肉蛋菜等10种副食品价格上涨,造成城乡居民最基本食品支出标准连续3个月同比超过15%;或水电气等居民费用价格指数上涨,造成城乡低保家庭消费性支出超过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0%时,启动联动机制。

  优抚对象等被列入保障范围

  同时,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都被列入了联动机制的保障范围内。通过这些措施,从机制上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有所改善。

  不过,北京目前暂时还没有规定具体补贴标准测算办法,只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确定具体补助。从全国部分省市看,一些省市以CPI涨幅为基础确定不同档次的补贴;一些省市则确定了每月补贴资金的下限。

  今年以来,北京在物价调整方面一直审慎。除了为解决交通拥堵大幅度提高停车费之外,原定提价的水价、燃气价格则一直保持现状,并未调整。

  ■ 新闻背景

  18省市区已建“联动机制”

  发改委前日披露,截至6月中旬,北京、天津、吉林、江苏等18个省市区已经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河北、山西、辽宁、广西、云南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于8月底前建立,其余8省市年底前建立。

  去年底,为了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建立低收入人群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关于补贴标准,各地标准有所不同。如天津、海南,根据价格指数涨幅分级确定补贴标准,天津规定指数同比涨幅3%至5%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5%至7%时,每人每月30元,其余档次的补贴金额依此类推。但北京、安徽、湖南、宁夏、广东等省市还没有规定具体补贴标准测算办法。 

  本报记者 钟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