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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税率降至3% 3000元免征额不变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8日 07: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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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对一审稿仅微调一处,即将税率表中的最低一级税率由5%调低至3%。而对于争议较大的免征额,依然维持3000元不变,众多专家提出的降低中高档工薪所得税率的建议也未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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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征点为何不变

  “如果目前全国统一征税的做法不改变,上调免征额的可能性就不是很大。”

  今年4月,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征求对草案的意见。在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和181封群众来信中,共有8万多人对“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这条发表意见,其中15%赞成,48%要求修改,35%反对。

  既然民意如此之高,为何不提高起征点?

  对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昨日作出解释,“综合考虑各领域对个税免征额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考虑到个税免征额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再加上个税免征额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建议维持草案将个税免征额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这一条的规定不变。”

  经有关部门和专家测算,起征点从现行2000元提高至3000元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将由28%下降到12%左右。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网络民意只能作为个税法修改的一个参考。而且个税改革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起征点,而在于税负结构如何调整。“如果将个税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低收入人群会觉得不公平。尤其在边远地区,3000元的工资水平已属偏高,因此,如果目前全国统一征税的做法不改变,上调免征额的可能性就不是很大”。

  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曾表示,“对于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支出,起征点从2000元到3000元的调整是可以覆盖的,并且,不能情绪化地说,只有3000多元的收入,因为涉税,基本的生活支出就被剥夺了。”贾康建议,个税免征额应该考虑消费价格的变化,可以每三年调整一次。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3000元的起征点为今后个税走向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改革留下了空间,符合改革渐进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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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下降减多少

  “小小的两个百分点将加大对工薪阶层中70%较低收入人群中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根据洪虎的说法:“对于征集到的意见中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意见,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建议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予以解决。”

  因此,相较一审草案,二审草案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的第一级税率由5%降到3%。洪虎表示,这小小的两个百分点将“加大对工薪阶层中70%较低收入人群中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据介绍,实行提高起征点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除了简化和完善税制的目的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税负。

  简单计算得知:若一个工薪阶层职工的工资为4500元(扣除三险一金),按现行个税方案计算,需交250元个税;按一审草案计算,需交75元个税;按二审草案计算,仅需交45元个税,比现行个税方案节省205元,比一审草案节省30元。若收入低于4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所需交个税比一审草案节省0-30元不等;收入在4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以上的,节省30元。另外,二审草案与现行个税方案相较,最高减税额由一审草案的350元上升至380元;增减税临界点由原来的1.9万元上升到1.96万元。

  不过,此次二审稿只是对一审草案进行了微调,最后时刻是否会有变数,目前还是个未知数。专家预计,若二审草案通过,将最快于年底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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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未来怎么改

  “考虑到本次国务院提出的修正案主要是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对其他内容可抓紧研究,适时全面修改个税法。”

  在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过程中,全国人大法律委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根据具体情况,对扶养人口、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二是加快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三是加强税收信息收集管理,依法严格征管,加强对高收入收征管。

  此外,一些专家呼吁需要改变个税征收“全国统一”的标准,实行各地区差异化的征收方式,并建议个税与物价挂钩。对此,刘桓认为,这些建议通过国家的部署是可以实现的,但首先是需要一个立法的过程。

  “目前个税修订仍属于个税改革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目标迈进的‘前期铺垫’。”贾康说。

  全国人大法律委在报告中明确表示,考虑到本次国务院提出的修正案主要是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和个税税率结构的调整,对其他内容可抓紧研究,适时全面修改个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