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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或将依法被限制出国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14: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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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认为关键看警方如何定性 ■郭美美被带走调查传言警方未证实

  晨报记者 徐妍斐 实习生 程向心

  据央视昨天中午报道,针对近期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中国红十字会已于24日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现已立案,并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关于网上盛传郭美美将于近期“出逃”的说法,晨报记者就此咨询了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吴冬表示,若公安机关将此案定性为刑事案件,郭美美将依法被限制出国。

  网友PS郭美美护照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在28日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说,为了澄清事实,中国红十字会先后于6月22日、24日两次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就“郭美美事件”发表声明。6月2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决定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

  与此相对的,郭美美即将“出逃”的消息却在网络间大量传播。26日晚,郭美美从深圳飞往北京的行程遭网友疯狂堵截,而同时网上有曝料称,郭美美此行正是为“出逃”澳洲做准备,并称郭美美将于下周和其母“从上海坐船前往澳大利亚”。

  之后网上又流传出郭美美将持挪威护照入澳的消息,并且伴随“郭美美挪威护照”的截屏。但随后,该护照被证实乃网友PS伪造。

  律师:是刑案,就不能出国

  既然中国红十字会已就“郭美美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央视报道公安机关已经立案。那么,现在郭美美还能像传言中那样出国避风头吗?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冬告诉晨报记者,公安机关在接受报案后通常会先展开调查,然后确定是否立案。就本次事件而言,如果被定性为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将不被批准出境,那么郭美美就由此成为“边控”对象。

  另据昨天晚间网友曝料,郭美美已于昨天下午被北京警方带走调查。记者昨晚就此致电北京市警方,对方表示目前尚无法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