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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商曾伟行贿洗钱弃保潜逃 涉嫌贿赂工银亚洲高层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5日 09: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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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兴艳

  香港区域法院昨日签发手令,通缉去年10月被控行贿及洗黑钱的内地知名地产商曾伟。香港廉政公署称,曾伟因涉嫌贿赂工银亚洲职员430万港元和清洗230万港元犯罪收益被起诉,昨日应出席审讯,但曾伟弃保潜逃,现发出通缉令缉拿曾伟归案。

  香港廉政公署昨晚在网站上载曾伟相片,标注其身高约1.65米,中等身材。现年48岁的曾伟是香港裕汇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兼董事,也是内地棕榈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公开资料显示,曾在银行任职的曾伟成功“下海”,1995年在港创办裕汇集团,曾开发过北京棕榈泉国际公寓、深圳沙河高尔夫球会、北京盈科中心等项目。2006年,他和凤凰卫视主席刘长乐(专栏)合作拿下“京城第一烂尾楼”瑞城中心,公寓部分目前已在销售中。

  去年10月7日,香港廉政公署收到举报后展开代号“轰天雷”的行动,拘捕曾伟、工银亚洲公司业务部主管陈宝奎,以及曾任工银亚洲房地产及融资部主管、现任职永隆银行助理总经理的陈翊耀。

  曾伟被控四项罪名,包括三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和一项洗钱罪。曾伟被指在2008年8、9月和2010年10月,三次向上述工银亚洲高管提供总计达430万港元的贿款及一部手提电话,作为协助曾伟及其公司获得拟备放款建议书,以及协助其延迟偿还工银亚洲贷款的报酬。曾伟还被控涉嫌协助工银亚洲高管陈宝奎清洗230万港元的贿款。

  曾伟去年被捕后,已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多次接受聆讯。因案情严重,该案去年12月16日被转至高一级的区域法院审理。当时曾伟以家庭原因申请离开香港返回内地,法官批准他以80万港元保释外出,可在去年12月19日至23日期间返回内地。

  在案件转至区域法院审理当日,身着黑色西装、浅蓝色领带的曾伟表情凝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曾问其是否将聘请大律师进行无罪抗辩,曾伟回应指:“无可奉告”、“一切看结果”。

  但结果却是,曾伟弃保潜逃。香港廉政公署指出,曾伟昨日没有出庭应讯,因此暂委法官沈小民发出手令通缉其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