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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6日在京举行“快件物品遗失损毁理赔相关问题研讨会”,对消费者日益关注的快件物品遗失损毁理赔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会专家认为,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快递理赔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已成当务之急。
据了解,根据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统计汇总,2011年第1季度共受理快递和邮政投诉190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高达108.4%。据国家邮政局统计,5月份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中,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与损毁的占23.7%。在快递纠纷中,一旦快件遗失损毁后,消费者在未保价的情况下,很难获得相应的赔偿。
据悉,快件丢失的赔付面临诸多问题:投诉理赔情况复杂,争议较多;诉讼案件,法律依据不足,各地案例赔偿责任差异较大;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缺乏正确的消费意识等等。
在本次研讨会上,来自国家邮政局、行业协会和快递企业的各方代表以及法律专业人士和业内专家通过深入探讨,一致认为快件索赔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分析双方的义务尽责情况。快递公司和消费者均须尽到合理的义务,并对未尽到合理义务而带来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