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昨天表示,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已有474家低工资企业19628名职工实现了工资增长,平均涨幅达10%。另外还有577家企业正在协商。
今年一季度本市排查出1391家企业涉及6.6万名职工,存在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工资收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工资增长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3%等情形,属于五类企业。在第二季度,工会组织对这些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截至目前,已对近八成企业启动工资协商。其中,474家企业签订工资专项协议,涉及职工19628人,占企业总数的34%;577家企业正在协商,涉及职工26191人,占企业总数的41%。还有两成企业尚未开展协商,涉及278家企业17573名职工,其中的62家企业已关停、搬迁或撤销。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很多企业都建立了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因此而获益。拿怀柔区来说,排查结果显示,职工工资增长未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3%的企业共有50家,有的是村办企业,有的是发放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且略高于同行业。经过协商后,有16家企业的380余名职工涨了工资,工资标准在1300元至1500元之间。
但同时也有一些企业协商难度很大。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黄伟说,主要是因为企业效益不好,比如有43家是属于国有特困企业,其中处于停产特困的、长期亏损的老国企就有32家;也有一些企业属于低端产业,效益不高、市场竞争力弱,或者部分职工技能水平低,难以增加工资待遇。
下一步,工会还将继续排查一些收入低,或者发放“地板工资”(也就是将最低工资1160元直接作为员工的基本工资)的企业,帮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一季度排查出的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12家企业均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
针对一些协商较困难的企业,新上岗的64名专业工资指导员将发挥作用,计划让他们参与到这些企业中做典型案例分析,同时参与到重点行业或企业中开展协商,以便起到引领作用。
此外,8月底前,市总工会还将建立职工工资专业委员会,将重点行业协会或商会,以及产业工会主席组织起来,确定行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行业工资标准等,为研究行业内的收入分配问题起参谋作用。目前选定了包括建筑、银行业、餐饮等6至8个行业。(记者袁京)
新闻背景——
五类企业需协商工资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
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工资增长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3%的企业;
职工工资水平没有达到上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水平的企业;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本地区、本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
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资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多发、职工诉求强烈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