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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虎城
今年6月以来,国内猪肉价格不断攀高。据记者调查,推高肉价有多方面因素,一是猪场存栏量减少;二是养猪成本提高,玉米批发价上涨;三是河南“双汇”事件导致中国第一产猪大省河南省的猪不得南下,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而调查还显示,肉价高企的最大获益者是养猪户。养猪户表示,每卖出一头猪目前能赚400-650元,而正常情况下,这个利润只有100元-200元。
这就是当下猪肉涨价的现状。从中可以看出,猪肉涨价基本是正常的市场反应,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如果不出意外,伴随着今年猪肉涨价的热潮,明年养猪户又将因为供大于求而陷入跌价的困境。这就是所谓的“猪周期”,也就是一轮涨价一轮跌价的怪圈。表面上看起来的确是怪圈,但又未尽然是怪圈。既然完全是市场规律发生作用,怎么叫做怪圈?行政过度干预才是怪圈。
2007年相同时期,猪肉价格也出现了一轮暴涨,曰“猪肉贵过唐僧肉”。当时为了解决城市贫困居民吃肉难问题,政府部门专门放出了储备肉以平抑肉价。结果是肉价得到了缓解,市民高兴了,但猪农却因此而少赚了许多钱。到了9月份,猪肉价格便开始下跌。随后2008年上半年又一轮上涨期,到了2009年则出现了肉价连续下跌,“肉价不如白菜价”的惨淡期。从2010年的恢复期到今年的再度上涨期,明明白白可以看出供求关系的变化对于猪价的调整起着绝对主导的作用。
解决城市贫困居民吃肉难问题,当然是当为的,但解决一个弱势群体的问题不能以牺牲另外一个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尤其是不能通过行政干预来阻挠市场规律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我国政府一直强调要遵守市场规律,为什么要出此下策搞所谓限价呢?和城市贫困居民的吃肉权利比起来,猪农的生存权利是大还是小?同时,既然要维护市民的吃肉权,那么在猪肉价格暴跌之时,政府是否也应当补贴猪农?以牺牲猪农的生存权来保障市民的吃肉权,难免涉嫌政策性歧视猪农。我们的政策不能总是站在市民的角度考虑问题,也应顾及到农民尤其是“一线农民”如养猪户、种粮户、渔农、棉农等群体的切身利益。
如果真心想让城市贫困居民吃上肉,其实并非限制猪价、打压猪农利益这一途。政府部门可以针对性地按照一定标准给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发放猪肉票,让他们凭票和身份证去领取猪肉补贴。如此,既能保障城市贫困居民能吃上肉,又能不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让猪农获益,并弥补前一轮跌价的损失。宏观调控是需要的,政府这只无形的手在必要时理应发挥作用,但发挥作用不是要代替市场规律,而只能作为市场规律的补充。跳出“猪周期”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但能不能跳出这个周期不是靠猪肉限价就能搞掂的,而是为养猪业奠定一个信息充分流通、政策公开透明的外部环境,能够让养猪户了解到市场变化,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价格预计。在未走出“猪周期”之前,政府应当对干预猪肉市场谨慎、谨慎再谨慎,要防止为了维护市民利益而损伤农民利益。
对于任何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干预行为都应当谨慎,要考虑到市场体系中各个主体的不同利益。政府所做的工作不是让利益格局发生变化,而是为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都是常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