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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缺失成零售业发展电商重大障碍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2日 12: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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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种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零售企业对在网上进行大量的商务活动心存疑虑,消费者也对网上购物顾虑重重。日前,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刘建沪在“2011年网络购物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座谈会”上指出,诚信缺失已成为零售业发展电子商务的重大障碍,因此,建立诚信的社会经济环境刻不容缓。

  网络购物市场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社会经济形式,并成为国际网购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我国网购交易规模约5000多亿元人民币,为世界整个网购规模的七分之一,占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3%,并且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刘建沪指出,我国网购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网购商品的质量也把网络购物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网购领域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屡禁不止,极大地损害了遵纪守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扰乱了正常的经济交易秩序。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调查数据显示,目前网购用户对于网购环节最为不满意的因素是商品质量, 69%的网购用户对于网购商品质量最不满意。根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近年来,网络购物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已成为新的投诉热点。以北京市为例,2010年,北京市共受理2834件网络购物投诉,2011年上半年就已经受理2811件。其中,涉及商品质量的投诉占到七成。在网购基础环境大为改善的今天,商品质量已成为网购发展的瓶颈。

  因此,与会者认为,国家应从生产制造源头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把关控制力度,对商品建立可查询、可评价、可追溯制度;对虚假网站、钓鱼平台应及时查处、曝光和屏蔽;相关的政策法规应具有前瞻性和快速跟进;建立网购领域经营单元诚信量化评估体系;制定网购商品的检验鉴定抽样程序和标准;完善投诉管辖和处理制度,降低投诉成本;对消费者网络购物风险防护意识应进行普及教育,使其对平台的诚信、商品质量和服务措施的承诺,以及其他网购者的评价做出必要的了解和参考,让消费者充分享受绿色购物的轻松、便捷。

  同时,电子商务网购平台应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诚信是金,商道合一的原则,建立不良商户的黑名单信息共享资源,加大对供应商的管理力度;通过一系列准入机制、考评机制、淘汰机制等杠杆,严格控制供应商的引进与退出,确保不出现假冒伪劣商品。参会者还对流通环节的假货赔偿、退货及先行理赔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经验交流。

  中国商业联合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余存军主任提出,网络购物要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必须要将行业诚信经营和行业自律摆在首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既要精心培育网购市场,又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以消除监管盲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