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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达到31974.91亿美元,同比增长30.3%。面对不断攀升的外汇储备额,如何管理及用好这笔财富,成为当前市场关注的热点话题。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就相关问题做出了解读。
问: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庞大,且已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主权财富基金,相关投资操作易受市场容量、政治因素等各种限制。能否分出部分外汇储备委托给国内专业金融机构或国际投资机构管理运作?
答:外汇储备与主权财富基金、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的机构投资者相类似,均面临着国际形势、市场条件和监管规定等方面的约束,但在资金来源、经营目标、风险控制等很多方面有较大区别。
为保障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性,发挥在成熟投资市场大规模经营的比较优势,外汇储备经营坚持以自主经营为主。同时,外汇储备一直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拓宽投资渠道,其中包括委托经营。从1996年起,有选择性地将部分外汇储备委托给国内外较为先进的资产管理机构投资。目前外汇储备经营委托的外聘经理,均是市场知名度较高、资产规模较大、经营业绩排名靠前的资产管理机构。外汇储备经营高度重视对外聘经理的风险管理,纳入整体风险管理框架密切监控,确保外汇储备资产安全。
问:外汇储备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否可以剥离一部分外汇储备成立主权养老基金,以充实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答:不论是将外汇储备直接分给老百姓的建议,还是将外汇储备直接用于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福利的建议,都涉及外汇储备是否可以无偿分配使用的问题。外汇储备不同于财政盈余资金,是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购汇形成,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对应着本币负债。免费使用外汇储备,性质上相当于中央银行随意印钞票,无节制地扩大货币发行,会造成通货膨胀等严重后果。
在“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率、有效监管”的管理原则指导下,外汇储备正积极创新运用渠道,继续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服务。
问:目前,境内商业银行的外汇头寸普遍较为紧张,支持对外贸易和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是否能够将一部分外汇储备贷给境内商业银行使用?
答:我国有充足的外汇储备和畅通的购汇渠道,完全可以满足商业银行、企业等合法的购汇需求。如果企业或银行需要外汇用于对外贸易和“走出去”,随时可以用人民币资金购汇,不存在任何政策障碍。而简单地采取外汇储备贷给境内银行的做法,将进一步减少购汇,相应加大央行购汇压力,不利于宏观调控。
近年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创新了多种外汇储备运用渠道,积极服务银行和企业的购汇需求,有力地支持了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问:我国多次提出鼓励“藏汇于民”,但“藏汇于民”为何难以实现?
答: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加之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流动性泛滥,外汇净流入规模较大,导致我国外汇储备不断积累。目前,我国积极支持居民持汇用汇,经常项目已实现完全可兑换,居民用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用途的购付汇需求已得到充分满足,资本项目下除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国际收支交易存在部分管制外,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海外资本市场等渠道均无政策障碍。
但是,由于人民币存在升值预期、国内外汇差利差等因素,目前,企业和个人结汇意愿较为强烈,普遍不愿意持有和保留外汇。也就是说,目前“藏汇于民”的障碍不在于政策,而在于涉汇主体的持汇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