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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于传将
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家商业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寻找伤亡客户并开通绿色理赔通道。不仅如此,部分保险公司还高调推销“高铁险”:“乘高铁拒绝‘裸奔’,乘车路上全程呵护仅需0.97元。”
28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铁路旅客强制保险的保险金额与现实脱节;应当取消铁路旅客强制保险,由旅客自行选择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相关险种;相关机构应审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实施以来,铁路部门全部保费收入的支出与结余情况,将结余保费返还社会。
强制保险被指暴利
“乘高铁,买保险。就在泰康在线。”泰康人寿作为业内“高铁险”概念的引领者,正在加大该产品的推广力度。“乘高铁拒绝‘裸奔’,乘车路上全程呵护仅需0.97元”———泰康人寿官网一遍又一遍地滚动播放着“高铁险”的宣传彩页。
“商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费率表上的年费率一般在1‰左右。但在实际操作中要远远低于这个标准,最高也就是万分之五左右。”资深保险人、世纪保网总经理潘浩向导报记者透露。
以泰康人寿一年期“高铁险”为例,保障内容为“火车50万元+地铁/轻轨列车50万元+市内公共电/汽车50万元+出租车50万元”,保费为57.75元。忽略地铁/轻轨列车、市内公共电/汽车和出租车保障不计,年费率仅为0.1155‰。
而泰康人寿另一款保险期间为8天的“高铁险”,保障内容为“火车10万元+地铁10万元+公共电/汽车1万元”,保费则仅需0.97元。采取上述方式估算,其费率稍高,年费率为0.4426‰,但也没有超过万分之五。
然而潘浩告诉导报记者,多年来一直采取“行业自保”模式运作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费率,却比商业保险高出数十倍乃至数百倍,有暴利嫌疑。
根据1992年修改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保费包含在购票款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保险责任为最高限额2万元。再加上2007年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旅客的人身伤害赔偿限额统一为15万元,累计承担最高限额17万元。
以北京至福州的动车D301为例,最便宜的二等座票价是690元,对应的强制保险保费为13.80元,而全程耗时仅13.5个小时,即保险期间不足一天。据此粗略测算,强制保险每天的保险费率为0.08118‰,折合年费率竟高达29.63‰,是行业平均水准的66倍到256倍。而13.80元的保费可以购买14份保险期间为8天的泰康人寿“高铁险”,累计保额140万元。
亟须引入商业险企运作
铁道部财务报表披露的数据显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其客运收入分别为929.96亿元,1090.47亿元和1344.91亿元。按强制保险2%的比例来计算,铁道部这3年的保费收入分别为18.60亿元、21.81亿元、26.90亿元,累计收入67.31亿元。而这3年支付了多少赔款?积累了多少风险准备金?财务报表没有披露。
28日下午郝演苏做客新浪微博访谈时表示,不清楚铁路强制保险的内部运行过程,但希望铁道部对此予以披露。关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应当请发改委审查车票定价中2%保险费是包含在基础票价中,还是在基础票价上加收的。如果是在基础票价上另外加收的,就存在侵犯旅客权益的情况,这个条例应当作废。同时,相关机构应审查条例实施以来全部保费收入的支出与结余情况,将结余保费返还社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庹国柱指出,火车票里包含了2%的保险费,但乘客却从未获得相关保险凭证,这使得多数乘客对保费、保额并不知晓,意外发生之后会出现寻证难、理赔难的情况。
郝演苏告诉导报记者,铁路旅客强制保险是一个特殊情况,保险金额与现实脱节;应当取消铁路旅客强制保险,由旅客自行选择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相关险种。
“目前飞机、轮船和汽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均已改为非强制保险,采取高效的商业化运营模式,放开市场竞争。为什么铁路不可以呢?”潘浩告诉导报记者,在公共交通意外险领域,航意险最先“单飞”,交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开办多年并取得了市场的认可。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江苏保险学会理事刘荣茂也认同这个观点,他认为铁路部门不应该自己包办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而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如果铁路部门想继续保留保险责任的话,那就必须成立专门的保险公司进行规范化和专业化运作,而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潘浩告诉导报记者,目前全国所有的动车组列车和高铁均已实现实名购票,为保险公司采集被保险人身份创造了条件,市场化的铁路旅客意外险的出现时机已经成熟,同时可以借鉴航空意外险和汽车意外险的操作手段和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