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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更新基准地价 交易老房子要交更多出让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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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举行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据悉,中心城区住宅基准地价拟从1599元/㎡上调至3364元/㎡,这一标准经过修改呈报给市政府后将于年底实施。这意味着,届时广州不少老房子交易时,所补的地价款又要增加了。

  拿地成本影响涨幅

  据悉,此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涵盖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和萝岗区所辖范围。本次基准地价(基准日2010年7月1日)更新成果显示,广州市商业、居住、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平均价格水平分别为5356元/㎡、2085元/㎡、471元/㎡,其中,中心城区商业、居住、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平均价格水平分别为10297元/㎡、3364元/㎡、692元/㎡。

  而上一轮基准地价(基准日2009年7月1日)显示,在广州中心城区,商业用地平均价格为6267元/㎡,住宅用地为1599元/㎡,工业用地为674元/㎡。

  换言之,对比两次基准地价平均价格水平,中心城区商业用地上涨了64.3%,住宅用地上涨110%,工业用地小幅上涨2.7%。

  房管局解释,中心城区因具有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三旧”改造相关政策的影响,土地取得成本较高,因此基准地价价格水平高于花都、番禺、南沙等外围地区。此次编制的基准地价是广州市近年来土地平均价格水平的反映。

  不等同于成交价格

  有市民担心,随着基准地价的上升,可能在一定程度拉升住宅楼价。对此,市房管局估价所相关负责人解释,“基准地价”给大家一个客观的土地价格参考,反映土地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的整体变化趋势。

  而具体到公开出让土地的成交价格,则受规划条件、市场行情、竞价气氛、投资者心态等个别因素影响,因此基准地价不应等同于具体土地市场成交价格。

  同时,由于基准地价与土地实际交易价存在较大差距,尽管此次基准地价总体涨了7成,但也只有市场成交价的7成而已,故其对地价与房价影响不大。

  不与拆迁补偿挂钩

  对于老百姓而言,基准地价所起到的是一个补地价的作用。对市民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在出让房屋时作为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依据。

  根据《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府[2005]36号)第四条第(四)点“属于原划拨用地上的私有住宅用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已购公有住房)交易、交换、赠与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按区片平均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10%计收……”的规定,此次住宅基准地价平均上调了110%,就意味着要补交更多的土地出让金了。

  市民如想查询广州市中心区和萝岗区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可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

  那么目前广州的拆迁的补偿是否与基准地价对接?房管局表示,两者不可直接挂钩。拆迁补偿还要考虑地上覆盖物等因素,基准地价是国有土地价值的体现,而且具体拆迁补偿也需要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的沟通。

  名词解释

  什么是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评估确定的某一基准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市场价格,它包含土地取得费(征地或拆迁的费用及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