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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尧全国多个城市近期集中调整基准地价,调整幅度均大幅增长。
其中广州市于8月2日举行了基准地价调整听证会,其各区域调整幅度中最高达到110%,而上次调整的时间点则是2009年7月。
此外,武汉、三亚、日照等城市也在7月份完成了基准地价的调整,宁波等一些城市的基准地价调整尚在征询意见中。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定义,基准地价是各种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是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的反映。在具体运用中,基准地价往往被当作土地的初始价格来使用,在土地在完成拆迁、平整等一级开发后,由政府确定的平均价格,往往在加上一定的权数之后,成为土地出让的底价。而在资产价值评估,土地收益核算时,基准地价也往往被用于重要的参照数据。
2010年12月,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必须上报溢价出让幅度超过50%的地块交易并作出说明,而土地出让的底价恰恰需参照基准地价制订。此外,近几年快速上涨的房价地价也使得基准地价的调整迫在眉睫,据记者了解,此前多个城市的基准地价,还在使用2008年或2009年初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