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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张璐)国务院法制办昨晚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由卫生部组织起草的征求意见稿,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对医院用药结构产生影响,以后在医生的处方中,初级抗菌药物比例会增加。一旦实施,将是全国范围内最严格的抗菌药物管理办法,药品的处分权将会分配给不同级别的医生。
征求意见稿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在监督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价格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