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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嘴”的能量从哪里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5日 07: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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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称为“股市黑嘴”的原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建中,被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同时处罚金1.25亿元(详见昨日A12版)。判决书显示,2007年1月9日到2008年5月21日期间,汪建中采取先买入个股,后利用北京首放名义通过媒体对外推荐其已买入个股,并且在股票交易时抢先卖出,人为影响个股交易价格。汪建中以此手段,买入38只股票,操纵市场55次,累计买入和卖出的成交额分别为52.6亿余元和53.8亿余元,非法获利1.25亿余元归个人所有。

  对于股市投资者来说,汪建中所从事的这种行为并不神秘,它就是市场上经常见到的“抢帽子”,在法官对汪建中案进行判决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沿用了这种说法。但是,“抢帽子”虽然是一种具有欺诈性质的行为,然而其行为却并不一定能够让行为者心想事成,事实上,因从事“抢帽子”而深套其中的也大有人在。然而,汪建中却不是这样,从法院公布的材料看,至少在受到追究的那一年多时间里,他的“抢帽子”做得很成功。为汪建中进行辩护的律师认为,他买卖股票的资金没有达到法律上“两个10%”的规定(即买入股票的交易量占股票总交易额的10%以上,买卖股票的资金量达到买卖该只股票资金总量的10%以上),因此“操纵证券市场”的罪名扣不到他身上。但是这正好说明,汪建中凭着少量资金的运作就实现了自己的目的,他在这方面的本事让人惊叹。但是我们要追问的是,是什么给了他这样的能量?

  回答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指出汪建中所具有的特殊身份,他是由证监会颁发资格证书的一位注册分析师,他所创办的北京首放也是由证监会认可的合格咨询机构。正是有了这样的资格,汪建中才能够利用公共媒体为自己的“抢帽子”行为提供平台,从而吸引到尽可能多的投资者充当其事先潜伏的股票的“垫脚石”。我国资本市场对于证券投资咨询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凡从事这一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由证监会认可的资格,其所供职的投资咨询机构也必须具备由证监会认可的执业资格,汪建中和他的北京首放正是这种具备了合法身份的分析师和咨询机构。很显然,汪建中能够在证券市场上呼风唤雨,与其具有这样的身份是密不可分的。

  当然,证监会对于分析师和咨询机构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只有通过其组织的考试才有可能获得证书。但类似汪建中所从事的“抢帽子”的行为,并不能通过考试反映出来。因此,证监会给予他的这种资格,事实上给他的“抢帽子”提供了光环作用,投资者之所以会相信汪建中,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对这种权力背书的信任。当然,证监会将包括在报刊上发表一篇股评之类的文字纳入管理轨道,其本意不是为了保护汪建中这样的人,但是用一套制度来人为地给予某一部分人这种特权,其反映的只能是权力对经济事务过度管理的偏爱。事实上,它并没有使证券咨询变得更有秩序,反而使类似汪建中这样的人有了更广阔的从事内幕交易的天地。

  在汪建中案判决以后,主审法官和证监会的官员都向媒体发表谈话,在对犯罪分子严加声讨的同时,都希望投资者不要迷信“股市黑嘴”,要有独立研判市场的头脑。但既然如此,管理部门又有什么必要再给一部分人颁发这种资格证书,让他们继续在市场上招摇惑众呢?要求投资者不要迷信所谓的市场咨询,首先要撤除权力赋予部分人的特权,减低它在市场上的作用。事实上,证券市场的最大特点就是“测不准”,对于未来行情的走向,分析师并不比普通投资者有更高的洞察力,证监会颁发给他们的资格证书也不可能提高他们分析市场行情的准确度。对于这种完全可以由市场自行调节的活动,权力还是退到它应该待的地方更好。

  □周俊生(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