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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产品批发商一旦违规停市一年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5日 0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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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如果因违规被市场要求退市,一年内不得在本市其他批发市场经营,这是北京市工商局昨日发布的《北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最新规定。不过,部分批发市场的负责人表示,实行《方案》后能控制住食品流通的一个环节,但要全面实现目标仍有一定困难。

  据悉,此次《方案》中对以往的监管措施进行了调整,值得关注的措施之一是“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制度”。当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其他违法违约行为被市场主办单位实施退市处理后,本市其他批发市场对该经营者实行联动惩戒,在一年内不再接纳其进入市场经营。

  市工商方面表示,实现联动惩戒制度,需要全面掌握市场内商户的信息,同时要求固定商户全部持照,流动商户全部拥有身份备案(持身份认证卡)等。记者从京城部分批发市场处了解到,目前市场管理方已经基本掌握市场商户的信息。八里桥农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赵尔烈表示,该市场已经为各商户建立了档案,并排列了红黑名单。但他表示,现在还不能够追溯商户的经营历史,不能对商户进行有效控制。

  为实现“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其他违法、违约行为被市场处以退市处理后,一年内不得进入其他批发市场经营” 的管理,《方案》指出要通过全网覆盖的电子化管理来实现联动惩罚。未来将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化管理,建立高风险食品信息库和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负责人表示,实行《方案》后能控制住食品流通的一个环节,但全面的信息管理实行起来有一定困难,赵尔烈指出,电子化管理必须要对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如果得不到资金的支持,批发市场只能把这部分费用转嫁给商户,最终由消费者买单。而全网覆盖必须是信息畅通的,各批发市场的系统应该兼容,因此需要政府的技术支持。

  另外,《方案》中还制定了其他十项方案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包括市场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供应商资质备案制度、市场鲜肉场厂产销联合体制度等十一项管理制度。另外,工商部门对批发市场的监管方式也要发生改变,由以前的巡查制改为驻场管理。

  据市工商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计划首先将于今年在新发地、锦绣大地等十大全市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推行,未来两年内扩大到全市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据悉,批发市场将在2013年底前实现统一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