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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低部分药品价格 平均降价幅度为14%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6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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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8月6日消息(记者季苏萍 张华杰)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号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表示,这次降价将有效降低糖尿病、癫痫病等慢性病患者的负担。

  宋大才:糖尿病人需要终身用药,这次价格调整将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的最高零售限价下调了11%,相当于每位病人每年可直接减少支出300元左右;癫痫病人也需要长期用药,这次价格调整将常用的丙戊酸钠的最高零售价下调了10%,相当于每位病人每年可直接减少支出240元左右。

  宋大才表示,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对国家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价格进行重新复核:

  宋大才:对高价药特别是一些过了专利期的原研药,要继续降低虚高的价格,进一步减轻患者的负担。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一些药品生产厂家、经销商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政府降价政策,维持虚高利润。有的企业不再生产被降价的药品,或者同样的药品改头换面,以另外一个名称或剂型继续以虚高的价格销售。有关部门将通过严格新药审批和比价换算公式,有效地解决降价药“一降就死”“一降就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