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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停建经适房和限价房 专家称或助推房价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9日 09: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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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石激起千层浪。广州未来可能停建经适房、限价房的消息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

  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曹志伟在微博上“晒”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对其相关提案的答复。其中透露,广州正在研究停止新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新增的保障房均以公租房的形式建设。

  研究停建经适房

  在今年广州市“两会”上,政协委员曹志伟递交提案,建议广州停建、停售经适房,全力建设公共租赁房,并限制限价房的转手交易。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近日答复了曹志伟的提案。曹在其微博上贴出了该答复:“广州除了会继续建设已经承诺的少量经适房和限价房外,未来将停建经适房和限价房,新增的保障房均以公租形式建设。”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广州未来保障房建设将会考虑以公共租赁房为主,广州确实正在进行停建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的研究,但是这一研究最后的成果还没有出炉,而且还需要报广州市政府批准。

  而拟停建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与近年来各地经适房、限价房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乱象紧密相关。经适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对缓解住房困难家庭,特别是“夹心层”住房困难起到积极作用,但近年频出丑闻,如武汉“六连号”、北京经适房违规出租、深圳开豪车申请保障房等。

  对此,近年来不少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都在呼吁,保障房建设应该多建廉租房、租赁房,少建带有产权性质的经济适用房。曹志伟认为,住房保障的实质是“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房产证”。

  不利“夹心层”

  不过,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完全停建带有产权性质的保障房仍需“谨慎研究”。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降低销售型保障房比例,扩大租赁型保障房的比例,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但完全取消销售型保障房,这个还是需要谨慎考虑。”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停建经适房会影响有相应需求的夹心层人群的购房选择。

  长期关注保障房问题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朱亚鹏也对本报指出,目前仍有一部分人群需要带有产权性质的保障房,如果一定要停建的话,也应该以增强相应目标群体的购买能力作为补充,把以前的实物补贴以其他方式展现,比如利息补贴、第一次购房优惠、税费优惠等。不过在目前房价高企的情况下,货币补贴显然没有实物补贴来得好。

  朱亚鹏指出,带有产权的保障房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是管理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来解决。

  或助推房价

  朱亚鹏猜测,停建经适房有可能是出于利益的博弈,“如果是开发商提出来的,那这一点都不奇怪。”

  这是因为,一旦完全取消经适房和限价房,有相应需求的群体只能去市场上购买商品房,在现今供不应求的商品房市场环境下,这有可能会推高房价。

  “房价贵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坚持好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1998年住房改革的方案,就是要以经济适用房作为住房的主体,没有坚持下去,所以导致房价很贵,当然房地产市场发展得很好。”朱亚鹏说。

  陈琳也指出,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新加坡还是香港,销售型保障房的作用都很突出。推出销售型的保障房,恰恰是可以平抑房价的一种手段。而从尊重需要保障房人群的住房需求、真正体现让大部分人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真正使得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出发,大部分租赁型加上一部分销售型的模式,是比较合理的。

  当然,外界对带有产权性质的保障房的质疑,除了其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乱象外,经适房如何更加合理地流通也是焦点,因为购买经适房5年后可以自由流通,意味着经适房住户即便生活改善也将终身享受这一公共福利。

  如何更好地配置保障房,并使之形成良性循环也引起了广东高层的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7月4日与网友的一次交流活动上表示,万科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提出一个如何搞好保障房建设的方案,“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政府不一样,对于更好地利用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保障房,并且能够使它形成良性循环,很有启发。”

  在这份被汪洋称为“很有启发”的方案中,万科提出了利用市场手段引导民间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一系列建议,其中重点阐述了保障房的有限共有产权解决方案。

  陈琳也认为,经适房、限价房虽然带有产权保障,但同时也是一个“内循环”,即将来如果要转让的话,也应该在保障房市场里流转,“就是说卖的话只能卖给有新的保障住房需求的用户,并且真正的收益有限,收益一部分要交给政府。这个可以根据出资比例设定一个合理比例,这也可以避免目前销售型保障房的缺点。”

  郑州、武汉等城市也在缩减经适房

  除了广州之外,全国亦有多个城市缩减经适房比例。

  据悉,今年武汉市将上市9000余套经适房,完成供应后,全市持有资格证但未买房者不足万户。从去年至今,武汉已连续两年不再下达新建经适房计划。近年来频频扩容的保障房体系,不仅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动迁安置房,还包括一个新的形式——公共租赁房。那些买不起经适房、又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人群,将是公租房的保障对象。

  而在郑州市第三十一次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上,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要求,郑州市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要按6万套来完成,要努力超过6万套,同时要大量减少经济适用房,大幅增加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

  昨天,据人民网称,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的《2011中国城市蓝皮书》指出:应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取消经济适用住房。

  1998年后经济适用住房为部分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但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收到效果的同时,也存在重建设、轻管理,对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对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户型面积偏大等问题。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体系要针对保障对象收入水平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逐步取消现行经济适用住房,保留廉租住房政策,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