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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回应陈醋勾兑 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就安全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9日 11: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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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闻发言人 邓海华中国网 摄影 杨丹

  中国网8月9日讯 今天上午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味千拉面、豆浆粉,以及陈醋勾兑等食品安全事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做了回应。邓海华说,醋中的食品添加剂都要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果按照这些规定生产的,不管是酿造还是配制的食醋都是符合安全标准的。中国网现场直播。

  针对山西陈醋的问题,邓海华说,山西方面认为媒体的报道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这两天山西的媒体和中央的媒体也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关键是对于食醋的概念的判断。根据国家规定,食醋分成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酿造食醋是指单独或者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固料或者酒精进行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液体的调味品,配制食醋以酿造食醋为主体,在50%以上,与冰乙酸或者是冰醋酸,都是食品级的,以及食品添加剂等混合配制成的调味食醋,这些醋中的食品添加剂都要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果按照这些规定生产的,不管是酿造还是配制的食醋都是符合安全标准的。

  邓海华还说,这几个事件的性质并不完全相同,有的涉及企业诚信行为,有的是公众对于企业食品生产的认识的问题,还有一些是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问题。对于企业的生产,国家食品安全法有具体的规定,也有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中卫生部没有具体的职能。(史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