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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基会否认借公益之名开发房地产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3日 08: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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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 (记者 徐晶晶) 昨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其官方网站正式书面回应此前媒体对于“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的质疑。红基会认为,以“北京曜阳”为代表的一批老年公寓项目属于“半公益、半经营”性质,由于土地通过有偿出让方式获得,就应允许合作企业开展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在内的各类经营活动。

  此前有报道称,红十字基金会的曜阳老年公寓项目在北京、浙江等地免费拿地从事房地产开发。一时之间,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开发的公益养老工程引来了“借公益之名开发房地产”的质疑。

  对此,红基会昨日发文称,“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用地既非“经营性老年地产”又非“公益性老年地产”,需考虑公益机构和爱心企业双方利益。红基会认为,“扬州曜阳”、“北京曜阳”、“富春江曜阳”三所老年公寓,是在探索“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新型社会养老模式。中国红基会尝试与爱心企业合作,即通过签订协议,由企业全部出资,并将建成后的“曜阳国际”一定比例的公寓房,由中国红基会用于公益性养老。合作企业根据获得老年公寓建设用地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经营。这种合作模式整合了社会资源,体现了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要求,同时调动了企业为公益事业作贡献的积极性。

  红基会表示,像“北京曜阳”这样的“半公益、半经营”探索性的老年公寓,由于土地通过有偿出让方式获得,就应允许合作企业开展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在内的各类经营活动。合作企业因为用了公益机构的品牌,应按双方协议将经营所得收入一部分归公益机构,用于发展公益事业。

  对此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从发达国家公益领域的现状看,公益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是一个基本的模式,这也是我国公益事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相关链接

  多部门回应“共和国脊梁”评选事件

  “中爱联”暂停对外活动

  据新华社电 8月11日和12日,民政部、文化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相继就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违规主办‘共和国脊梁’评选”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回应。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来函说:“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是我部登记的社会团体。在媒体曝光其参与主办‘共和国脊梁’评奖活动后,我部迅速立案调查,现已查明有关事实,目前正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将于近期作出处理决定。对于该会涉嫌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部正另案调查处理。”

  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来函说:“文化部社团办自2010年7月19日起开始对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进行定向检查和整顿,并发布了《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清理整顿专项工作公告》。该社团在接受检查和整顿期间,应当本着对社会负责的精神,暂时停止对外业务活动。‘中爱联’主办‘共和国脊梁’评奖活动,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办将依法依规协助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研究处理意见。”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的确与“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有合作协议,并联合建立了“海内外小记者专项基金”,但并不知道“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系“中爱联”的下属机构,更不了解其是否合法,在这方面确实存在工作失误。目前,中国红基会事业发展中心已经停止与“海内外小记者专项基金”有关的一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