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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的迟钝令纳税人寒心
一个政府机构,对一个公众极为关心的问题发表的声明,尤其是在纳税人被“严重误导了”的情况下发表的声明,不是由其新闻发言人郑重向外界发布,以达到迅速消除不良影响的目的,而是静悄悄地把它张贴在自家的网站上,看不看由你,这实在让纳税人感到气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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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张金岭
15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在国税总局的网站上发布,立即被各大网站转载,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国税总局声明中否认的“公告”,此前已经被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大媒体广泛传播。这个据称是伪造的“公告”传递给公众的核心信息,不仅包括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有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以及新规将在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等等。
在这些信息传播了好几天之后,国税总局声明从未发布过该文件及解读稿,说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相信每一个看到这个声明的人,第一感觉就是非常震惊,同时感到不解:既然根本就是伪造的,那么国税总局为什么听任其传播几天之后才发表声明否认?一个国家级的行政机构为什么反应这样迟钝?
国税总局的声明来得实在是太迟了,迟得让人感到不可思议。那些“严重误导了纳税人”的公告及解读内容,早在13日已见诸《广州日报》,根据报纸的出版时效可知,至少在12日晚间就已经开始传播了,14日新华社发布的“权威新闻”也涉及这方面内容,中央电视台也播出过类似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国税总局竟然在几天之后才发表声明否认,这究竟是为什么,内中还有没有什么隐情?也许他们会说,13日和14日是双休日大家都不上班,所以到15日周一才发表声明。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国税总局的工作作风就太官僚了!这个“伪造”的东西仅仅是“误导”了一下纳税人,但国税总局听任这样的信息“误导”公众几天之后才出面澄清,这比“误导”本身的危害可能要严重得多。还好,纳税人只是被“误导”了一下,假如真的产生了更严重的后果,他们是不是也必须等过了双休日才出来声明一下呢?
建议国税总局认真调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交待,否则,将严重损害作为政府机构应有的公信力。声明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是“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的,真相到底如何,只有一个“伪造”说,绝对不可能还原事情的真相。新华社14日曾有消息说,“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过《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不知道这个大致相同的文件名是不是声明里否认的那个,如果是,那么应该调查这个信息是从国税总局内部人士那里发出的,还是其他什么人假托国税总局的名义向外发布消息的,如果是前者,国税总局应该主动调查并公布真相,如果是后者,那就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把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一个政府机构,对一个公众极为关心的问题发表的声明,尤其是在纳税人被“严重误导了”的情况下发表的声明,不是由其新闻发言人郑重向外界发布,以达到迅速消除不良影响的目的,而是静悄悄地把它张贴在自家的网站上,看不看由你,这实在让纳税人感到气闷。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对于公众关切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回应,不能拖延。公众对于个税征收政策变动的信息十分关切,这一点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十分清楚,但从其如此迟钝的反应来看,公众的关切似乎和他们没有多大的关系,这实在令纳税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