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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建立碳金融体系 掌握国际市场的定价权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15: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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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6日讯 《京都议定书》的签订,催生了国际碳交易市场,而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碳排放额度的“金融属性”也日益突显,并逐步演化成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资产,即“碳信用”。对此,能源经济学家林伯强今日在博文中指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家,但是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仍处于价值链的低端。只能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为欧美国家提供廉价的碳排放额度。”作为碳排放额度的最大提供者,却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毫无话语权。且存在,国内金融机构对相关金融产品开发不足,服务产业发展缓慢的问题。

  林伯强指出,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形成的碳期货期权等一系列金融工具支撑的碳金融体系,其核心就是对碳排放额度定价权的争夺。因此,我国应着重发展碳交易市场,“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涵盖现货、远期和期货的碳金融体系,推出各类碳排放额度的碳金融衍生产品。最终通过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来影响国际碳交易市场价格的形成,掌握国际碳交易市场定价的主动权,引导全球碳减排活动向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e098620100vnul.html

  作者介绍:

  林伯强:著名能源经济学家。1982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金融与银行学学士学位;1990年6月获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博士,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能源经济学;1993年5月至2006年6月任亚洲开发银行主任能源经济学家;2006年6月至今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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