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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急发燕窝专项检查令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13: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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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商披露血燕不合格率高达9成以上

  本报讯 (记者 窦红梅)昨天下午,工商总局罕见地在其官网发布一项针对“燕窝”产品的专项检查令,要求全国工商执法人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燕窝的违法行为,集中时间和执法力量,加大燕窝市场巡查、检查和排查力度。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燕窝,一律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依法查处和销毁。

  就在前一天,浙江省工商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浙江省工商部门检查血燕经销商491家,抽检血燕537批次。初步统计显示,此次抽检涉及问题血燕达20万克,约3万多盏,平均亚硝酸盐含量达4400毫克/千克。在被抽检的血燕产品中,亚硝酸盐最高竟超过10000毫克/千克,超标350倍。血燕产品不合格率高达9成以上。

  浙江省工商部门检测发现,标称广东鹰皇参茸制品有限公司的“鹰皇”牌血燕;厦门市丝浓食品有限公司的“燕之屋”牌血燕;广州同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正基”牌血燕;北京庆和堂参茸有限公司的“庆和堂”牌等11批次的血燕产品,检出的亚硝酸盐含量最高均超过10000毫克/千克。

  浙江工商部门经初步调查,认定此次抽检的问题血燕主要源于马来西亚。而浙江工商表示,马来西亚国内的一些业内权威人士早已对血燕造假问题予以披露,甚至指出“市场上根本没有血燕窝,所谓血燕窝多数都是色素染制。”

  业内专家介绍,亚硝酸盐具有毒性,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致癌物质,长期食用含有过量亚硝酸盐的食品将会增加患癌风险,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严格限制添加亚硝酸盐,仅允许生产腌熏肉等制品有微量残留,限量为30毫克/千克,最高熏制火腿残留量也不得超过70毫克/千克。比照限量标准,此次浙江工商抽检的问题燕窝中最高亚硝酸盐含量已超过350倍之多,如食用将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工商总局在 《通知》中要求,健全燕窝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燕窝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坚持先证后照,严格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及经销台账制度。对退市后的燕窝,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置,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马上就访

  北京厂商相关产品已下架

  昨天,记者多方查找被浙江工商部门点名的北京庆和堂参茸有限公司和燕之屋。

  燕之屋工作人员简短地表示知道此事,“我们已经不卖血燕了。”另一家北京庆和堂参茸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将公司所有燕窝产品下架退市。目前,已有北京消费者找到他们要求退货,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给消费者退货了。”

  当记者问及燕窝产品的进货渠道时,这位负责人推说“还有事情”,匆匆挂断了电话。记者注意到,“北京庆和堂参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上开设的网店中,“白燕盏、血燕盏”等相关产品目录下,也显示为“没有对应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