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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在香港举行的“国家十二五规划及两地经贸合作发展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提出十点细化补充。
周小川表示,首先,内地赴香港发债主体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境内企业,境内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也将进一步提高,初步决定今年境内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进一步提高到500亿人民币,其中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大致各占一半。
第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自2010年6月起已经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市、自治区),并已决定进一步扩大到境内所有31个省(市、自治区),从而进一步加强香港人民币结算中心地位。这意味着人民币贸易结算量将进一步扩大,香港发挥作用的机会将进一步增强。
第三,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包括允许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方式(即RQFII)投资境内证券市场,鼓励香港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同时,为更好地服务贸易、投资等实体经济,国家还支持香港企业使用人民币赴内地进行直接投资,稳步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并尽快修订《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内地金融市场增加广度和深度,包括继续推动境外央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行等三类机构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工作。这三类机构中,香港享有最多的机会。
第五,为丰富香港人民币债券发债主体,增强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地位,中央政府将继续在香港发行国债。今年在港的国债发行额大幅提高到200亿元人民币。
第六,进一步支持香港银行业到内地发展,是积极落实CEPA协议的重要措施。
第七,进一步推动香港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巩固和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至关重要。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内地与香港金融服务及产品开发合作将得到进一步深化。目前,内地引入港股组合ETF(即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实施方案已经完成,最大的技术问题—清算交收中的担保问题也已经解决,在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的时机已经成熟。
第八,国家将继续支持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促进香港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建设。目前,有内地背景的企业市值已超过香港股市总市值的一半。
第九,为进一步扩大两地金融市场的融通,国家一贯鼓励香港金融机构进入内地市场,不断拓宽其业务范围,丰富和提高内地金融服务水平。政策上将支持内地港资法人银行参与共同基金销售业务,这意味着港资法人银行能够开展内地代销基金业务的主流业务。
第十,鼓励香港的保险公司采取战略联盟或合并等多种灵活方式,通过设立营业机构或参股等形式进入内地市场,进一步加强双方在保险产品研发、业务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