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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等洋品牌耍大牌 说是国际惯例实为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14: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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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奢侈品正遭遇着和他们的知名度不相符的质疑。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工商局江岸分局获悉,奢侈品品牌路易威登专卖店在近2个月间被3次投诉,退货规定被指“大牌强势”,奢侈品消费维权困境日渐凸显。6月,康女士在沿江大道LV专卖店购买了一款价值16000元的皮包,使用了10天发现皮包脱线,康女士要求退货。但专卖店认为,全球的LV店都不退货,况且脱线可能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需送检确定原因。除非质量问题严重到无法修复,才能退货,否则只能免费修补,或调换等值其他货品。

  江岸区工商介绍,不仅是LV,江岸区数家奢侈品店自开店来,都曾因同样的问题被投诉过,奢侈品退货难完全成了“国际惯例”。

  据了解,根据我国产品退换的“三包”规定,产品售出后7天或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但进入中国的奢侈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多要将产品送回原产国或本公司鉴定,确定问题责任方,但这种“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做法令康女士难以信服检测结果。LV武汉负责人称,如果怀疑检测结果,消费者可自到我国权威检测部门送检。

  但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介绍说,商品使用过程中会造成损耗,为了出具无偏差的检验报告,检验只针对新品。如果一定要维权,只能拿新品送检。若嫌价格太高,可以要求LV提供新样品检测。对此,LV专卖店表示拒绝。“如果无法确定质量问题责任是LV公司,不能介入处罚,只能调解。”工商部门也陷执法困境。

  对于这类维权怪圈,武汉武珞律师事务所陈冠男认为,外来奢侈品不应特殊化,应该与中国产品一样遵守中国“三包”规定。工商和质监部门,应定期抽检其产品,从货品来源和产品质量上先行保护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