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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宇鑫)截至昨天下午6时,因“降房价、给补偿”而陷入舆论漩涡的华业东方玫瑰项目仍未公布降价补偿方案操作细则。华业地产表示,已在当天下午向A4号楼购房人公示了正式的补偿方案,而换房如何计算价格、退房有无违约金等具体操作细则未来会在售楼处公示,并于9月份开始接受A4号楼购房人办理手续。
华业地产有关人士表示,昨天公布的补偿方案内容大致包括:针对华业东方玫瑰前期A4号楼购房人因新房源降价提出的维权要求,在原有成交价格下调5个折扣点,但不兑现金返还,业主可以在多种选择中自行挑选。这些选择是:直接冲抵物业费或车位租赁费;8折购车位冲抵折后购置款;冲抵再购或新推荐成交购房款。如不接受上述条件,购房人还可选择换房至项目在售或后续推出的其他楼栋或直接退房。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昨天的公示中已不再承诺“无理由、无条件”退房。而在昨天上午,部分购房人对华业17日发布的媒体公开版补偿方案做出回应称:“无理由、无条件”退房就应当保证让购房人可以自由退房,购房合同中约定的10%违约金也无需交纳。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华业单方制定的补偿方案看似明确,操作起来却仍很复杂。
首先,此前承诺的“无理由、无条件”退房体现了开发商的诚意,不应朝令夕改。购房合同中原本约定了10%的违约金,这笔钱又该由谁来出?开发商“无理由、无条件”退房的承诺,是否可视作为购房人的解约免责?很可能最终通过法律程序判定。
其次,购房人选择退房,还可能会对未来购房造成影响。很多购房人选择了商业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一旦购房人退房、退款,他们再次买房贷款时很可能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三,A4号楼购房款目前已按规定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工程项目前期建设。监管账户怎样把退房款“吐”出来,也为本次事件留下悬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