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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钟晶晶
上周五,国家海洋局等7部门,组成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当日分别听取康菲和中海油关于事故情况的汇报。溢油事故爆发已两月有余,溢油依然未控制住。什么原因导致事故发生?为何至今仍不能堵住泄漏源头?渔民的损失由谁承担?中海油可以脱责吗?海洋生态会遭受怎样的破坏?此次溢油事故还有很多真相待解。
上周五,国家海洋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7部门,组成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当日听取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事故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质询。次日,康菲承认,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北侧发现9处海底油污渗漏点。至此,溢油事故爆发已两月有余,溢油依然未控制住。什么原因导致了溢油事故发生?为何两个多月过去仍不能堵住泄漏?渔民的损失由谁承担?海洋生态会遭受怎样的破坏?此次溢油事故还有很多真相待解。
1 什么原因导致溢油?
相关方和监管方均未做出说明,康菲称需等事故调查报告
截至目前,中海油、康菲以及国家海洋局都未对溢油原因作出说明,海洋局在监管中也多次强调康菲并未真正展开溢油原因调查。
7月6日,康菲石油在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B平台的溢油事件非常罕见,是海底油藏与地层裂缝发生联通导致了溢油发生。当记者询问康菲此前是否了解海底地层结构并是否做好相关防范时,康菲石油油藏部负责人表示,今后公司在技术层面会做出相应调整。
此后,康菲并未就事故原因做出任何说明,其官网上如此描述:“6月4日,康菲公司作业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的一条天然断层发现海底渗油。”
非赢利环境机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一直关注溢油事件,该中心主任马军表示,康菲的这种表态似乎表明溢油是自然发生的,与康菲没有任何关系。
中海油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从海底渗油确实非常罕见,除了地层结构特殊之外,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此前康菲也承认在技术上有改进之处。
中海油另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开采过程中注水压力过大明显是诱因之一。康菲石油也表示“C平台泄漏则是钻井的时候压力过高导致井涌”。而压力越大,产量也越高。
就此问题,记者曾致电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但公司并未直接回应,并表示事故具体原因还要等事故调查报告出来才能确定,报告究竟何时能出目前也不能给出时间表。
2 溢油为何无法控制?
海洋局认为封堵不力系康菲态度问题;康菲称正在采取措施
在7月6日康菲石油公司与中海油首度联合召开的发布会上,康菲石油明确表示,目前溢油已经基本得到了控制,并表示目前只是一些油污漂在附近海面,并没有油污达到附近海岸。
发布会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负责人许先宏强调,目前溢油的两个作业平台并未停产,不停产的原因则是为了更好地控制溢油情况。
7月13日,国家海洋局勒令其发生溢油的B、C平台停产。8月12日,康菲石油最终承认,在溢油的B平台附近又发现两处新的溢油点。这个新发现是在国家海洋局的勒令康菲石油重新检测后发现的。截至8月17日,海洋局称康菲采取的措施“仍然是临时性的、补救性的措施,并不能彻底有效地消除溢油风险。”
自溢油事故发生以来已2个多月了,为何溢油到现在都没完全封堵,甚至还在出现新的溢油点,就此康菲石油并未做出解答,相关人士仅表示,海底地层结构复杂,目前相关原因还要以调查报告待定,而报告何时出台现在也很难说。
国家海洋局认为,封堵不力是因为康菲的态度不端正,因为国内法律上的漏洞,康菲一直采取的都是临时性的措施。对于海洋局要求康菲8月底前彻底封堵溢油点,康菲方面表示正在采取措施以期在8月底前完成。
3 中海油可以脱责吗?
中海油认为责任有待确定;律师称中海油和康菲应共同担责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在新闻发布会上直接将事故责任方认定是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此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执行副总裁陈壁在一次官方声明中也明确强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康菲石油是负责实施作业的实体,也即作业者。而根据《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但援引此法条,并不代表中海油可以完全脱责。“道理很简单,在平安无事时,中海油与康菲石油共同分担权益,在出现事故时,双方就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即使双方的石油合同中有相关的让中海油免责的条款,这也是无效的合同和不合法的。中海油与康菲共同分享利润就必须共同分担责任。”以个人名义对中海油提起诉讼的律师贾方义说。
中海油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关于中海油是否承担事故导致的损失和赔偿的问题,将根据最终确定的事故原因、性质以及与康菲公司签订的石油合同予以确定。
“中海油是央企更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华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承希认为。
4 中海油在做什么?
评论认为中海油本应做得更好
在溢油事故发生1个月后,7月6日中海油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首度联合召开了记者招待会。
此后,中海油于7月8日在官网刊发回应公众质疑的文章时表示,自己作为非作业者,只参与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的制订、大型投资及重大变更的审批,并督促作业者履行石油合同。
据中海油披露,中海油在得知溢油事故后第一时间提供了清理油污等设备,此后中海油与康菲石油组成了联合巡逻队沿着渤海湾巡视,回收油样。
7月28日,国家海洋局正式对康菲石油下发“两个彻底”的要求,要求康菲石油在8月底前必须彻底封堵漏油点,此后又多次声明康菲目前采取的仅是临时性的措施,并要求康菲向公众致歉。
8月6日,中海油高层约见了康菲石油高层,并要求其明确方案、加快清污、公开信息、积极配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执法。
在最近的一次表态(8月11日)中,中海油表示对未能有效避免此次溢油事故的发生深表歉意,此外中海油将事故处置最新情况向公众进行通报,并接受媒体和公众的质询和采访。公司将本着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环境负责、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积极态度,处理好此次事故后续相关事宜。
“从目前来看,中海油的信息披露要好于康菲石油,除了溢油和清污的情况,中海油还披露了海洋局监管的情况。但是中海油应该有能力做得更好。”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记者表示。
马军建议,作为事发油田的权益方并代表国家拥有海洋石油资源的国企,如果康菲不履行自己职责,中海油甚至可以提出要求提前终止与其在该油田上的合作,甚至终止与其在中国海上所有其他海上油田的合作项目。
5 监管法规严重不足?
分析认为相关法规处罚轻微待完善
溢油事故发生后,康菲的态度一直被指懈怠。8月11日,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坦承,对方“熟知我国法规和相关政策,知道溢油处置措施不力和瞒报事故并不会遭受严重处罚,也不会影响其经济利益,因此对监管部门懈怠应付。”
该负责人还表示,康菲的态度,说明我国对海洋石油开发企业监管严重不足。法律法规存在诸多模糊地带,操作性不强,处罚力度轻微,尤其是对跨国公司的管理宽松,目前国内海洋环境的相关法规亟待完善。
“目前来看修改法律可能来不及了,但从之前康菲石油对外的信息披露中,已经看得非常清楚,康菲只关心经济账,因此必须要多个监管部门联合起来,而对其提出公益诉讼,司法部门的介入才是最有力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记者表示。
在事发近2个月后,8月16日,国家海洋局正式对外宣布计划对康菲发起公益诉讼。而目前国内生态公益诉讼一直存在着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而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生态赔偿标准。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常纪文建议,最好的办法是以国务院条例的形式予以公布。这对于解决纠纷、维护国家的环境安全、保护国家的环境权益非常有益。
6 溢油危害有多大?
危害尚未评估,将会长期存在
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评估溢油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具体影响。3000多桶油基泥和原油溢出以及3400平方公里海水水质下降究竟会对海洋环境造成多大的危害,至今还没有确切的评估结果。
中科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微生物研究专家告诉记者,原油中带有的芳香烃成分本身就有毒性和致癌性,对于海洋鱼类有直接的毒杀作用,海洋的藻类和贝类也会直接死亡,继而会影响到以这些藻类和贝类为食物的海洋鱼类。随着油污的扩散,虽然油污的浓度下降了,但影响海洋的面积也会越来越大,一些养殖的鱼类、贝类即使不会直接死亡,由于已受油污污染并产生了异味,很难再出售。
他还表示,这种影响并不是短期的,可能是长时间的,甚至在今后通过食物链的作用影响一些大型的海洋哺乳动物。渤海又是内海,自净能力差,恢复到原来的水质可能要数十年。
截至8月19日,康菲石油首度表态,前段时间公司工作的重点放在了清理油污上,下一步将开始研究确认溢油是否对海洋生态环境存在影响。
“具体的评估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墨西哥湾漏油事故也是半年后才出报告。”记者从国家海洋局内部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海洋局环保司正在做证据准备工作,“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必须十分严谨。”
7 溢油事件怎么赔?
国家海洋局将对康菲提出公益诉讼
目前,国家海洋局对康菲石油做出的20万元最高上限罚款源于《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律也赋予了国家海洋局对海洋生态污损责任人的索赔权。8月16日,国家海洋局正式披露招聘律师团队,将对康菲石油展开公益生态诉讼。
律师贾方义也以个人名义对康菲和中海油提起公益诉讼,并将诉状提交到了青岛、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损害行为,并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
关于生态诉讼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华城律师事务所郭乘希律师表示,民事赔偿的原则是损害多少赔偿多少,并没有上限,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赔偿。目前蓬莱19-3油田还在漏油,在停止漏油侵害行为后,进行总结评估鉴定,按照损害鉴定结果才能确定索赔的数额。“从目前来看,至少有数十亿元,因为目前渔业损失已经达到3亿元,还有水质的污染等方面,我们提出100亿元基金也是一个估算。”
这已不是国内首次海洋生态公益诉讼,2002年11月马耳他籍“塔斯曼海”油轮与中国大连“顺凯一号”轮在天津海域碰撞,导致原油泄漏,对海洋生态和渔业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后来天津市海洋局、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和天津市塘沽区大沽渔民协会等分别代表国家和渔民向肇事方提起索赔诉讼。前后历经近7年时间,直到2009年才做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人民币1513.42万元,这一数额与此前原告方要求赔偿的1.7亿元相差甚远。
8 渔民损失哪里找?
康菲若免责需举证与海产品死亡无关
相较于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难以计算,目前环渤海地区渔民的损失则比较具体。据河北乐亭渔业协会的统计,乐亭渔民的损失大约有3亿元。河北昌黎等地渔民的损失也很严重。目前盈科律师事务所已拿到了不少渔民的委托代理,正在就此做出调查,并计划起诉康菲石油。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一则鉴定结果,有些出乎渔民的意料。根据8月3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通报,经鉴定在乐亭老米沟河口东侧沙滩发现的少量已经风干的直径约0.5厘米的油颗粒属于燃料油并非来自蓬莱19-3油田。
不过一位国内海洋法专家对记者表示,为了保护弱势的一方,按照2001年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4条的规定,渔民并不需要证明扇贝等海产品的死亡与此次漏油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只要由被告方来负责取证就可以了,康菲石油若想免责必须举证证明溢油与海产品死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9 海洋局是否失职?
溢油事故中“通报信息太慢”受指责
在采访中,河北乐亭的渔民和地方水产官员指责国家海洋局失职。
河北唐山市水产局一位工程师表示,“在6月20日左右的时候,有养殖户反映扇贝苗不生长。河北省水产局的报告认为是水质出了问题。当时出现的油块还不是很多,量小,所以还只是影响生长。7月初之后,溢油量大了,就开始大量死亡。国家海洋局属于严重失职。通报信息太慢,让我们都无法及时处理。如果通报及时,至少可以部分转移,同时上面给些经费,对水质进行处理,减少一些损失。”
渔民周占武担心,在清理油污时使用了具有毒性的消油剂,这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甚至重于原油本身。就此问题,国家海洋局未公开说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实使用了消油剂,并强调是在国家海洋局监管下使用。对此,记者并未从国家海洋局得到证实。
目前,律师贾方义已经以个人名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法院裁定国家海洋局行政不作为。
7月5日,国家海洋局李晓明司长在发布会上解释没有第一时间通报的原因时表示,“分析需要时间”。他说,6月16日约见康菲公司负责人时,向他们提出过“是否已对公众披露”,对方说没有,“我说你们应该讲,你们污染了我国的海洋,应该向公众公布。”
10 联合调查为何来迟?
7部门联合调查组上周组建
8月19日,新华社报道称,国家海洋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当日分别听取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事故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质询。
在此之前的两个多月里,事件中唯一看到的一个监管部门就是国家海洋局。按照政府职能,国家海洋局是代表国家监督管理我国的海洋生态环境,在渤海受油污污染后,海洋局理所当然要站出来。
据《工人日报》的报道,按照《关于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建立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交通运输部牵头。交通运输部的职责包括: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国家海上溢油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等。
另外,对于渔业资源遭受的损失,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认为,这应由农业部渔业部门代表政府向康菲石油公司和中海油索赔。
“相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渔民的渔业损失好统计得多,我不明白国家的渔业监管部门为什么不可以代表渔民向康菲索赔呢?”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海洋法专家表示。
近日记者发函致电农业部,希望了解有关部门是否对蓬莱溢油展开相关调查,得到以下回复:农业部在得知溢油事故后高度重视,并组织渔业管理部门和水产科研单位赶赴现场,开展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分析与评价。
■ 资料
蓬莱19-3油田
蓬莱19-3油田,位于山东半岛北部的渤海中,距山东省龙口市48海里,是继大庆油田发现之后发现的第二大整装油田,目前已探明地质储量为10亿吨,可采储量约为6亿吨。该油田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中国石油合作开发,作业方为康菲中国,中海油和康菲各占51%和49%的权益,是国内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该油田共有6个海上平台。目前其原油年产量约为900万吨,约占整个渤海原油产量的三分之一。
■ 日历
蓬莱19-3溢油进程
6月4日、17日
蓬莱19-3油田B平台、C平台相继发生石油泄漏事故。
6月21日
微博爆料溢油事件,担心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7月5日
国家海洋局正式披露溢油事故,认定康菲石油为事故责任方,对康菲罚款20万元;称溢油导致劣四类海水面积为840平方公里。
7月6日
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与中海油股份有限公司首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别致歉,并称溢油已得到有效控制。
7月13日
国家海洋局勒令发生溢油的B、C平台停产。
7月15日
康菲石油首度在全球官网发布溢油消息,首度披露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钻井液总量大约在1500-2000桶之间,有205吨-274吨。
7月28日
国家海洋局对康菲下达“两个彻底”,要求在8月底前彻底封堵溢油点,并出具原因报告。
8月4日
国家海洋局称康菲没有兑现“确保海上溢油不登陆、确保不影响环境敏感区”的承诺。
8月10日
国家海洋局称康菲清理油污延误、清污不力,并要求其对公众道歉。
8月11日
中海油再度致歉,表示将监督康菲清污,表示将以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处理后续。
8月12日
康菲承认B平台附近又出现两处新的溢油点,并表示罩油罩罩错了位置。
8月16日
国家海洋局再度约谈康菲石油,要求其按期限封堵溢油源头,清理海底油污。
8月16日
国家海洋局正式提出将聘请律师团队对康菲提起公益诉讼。
8月19日
康菲表态确保不再发生溢油,但不承认有油污上岸,首度表态将开展对环境生态影响调查。
8月19日
国务院7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听取康菲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事故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质询。
8月20日
康菲承认,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北侧15米范围内发现9处海底油污渗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