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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菜市场买菜可以讨价还价,这一点市民早已司空见惯;但是在药店买药同样可以讨价还价,却让很多人不适应。日前多位读者向本报反映药品价格问题,即同样的药品在不同的药店卖价不同,甚至差价超过一倍。
同药不同价
消费者有点晕
于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前两天到九中街的一家药房购买自己常用的一种药膏,销售人员报价18.9元一盒,让他很纳闷,他说:“我以前在别的药店买的价格才7.9元,怎么这次这么贵?”售货员犹豫了一会儿说,如果他嫌贵的话,可以优惠到15元。为了不再费劲跑到别的药店,于先生花钱买回了这盒高价药膏。
市民刘先生需长期服用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倍他乐克,每次从不同的药店购买都是不同的价格,最高的卖到7.2元/盒,最便宜的时候药店搞特价3元/盒,每人限买两盒。
记者昨日对省会多家药房进行调查,发现“同药不同价”的现象很普遍,同一个厂家同一个品牌的药品,差价从10%—100%不等;而且在不少药店,药品是可以“砍价”的,只要顾客要求,销售人员可以主动下调部分药价。
业内:降价争市场
据业内人士介绍,市场竞争激烈是药品价格不统一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药店竞争太激烈了,特价促销是常有的事,就为招徕人气。”一家连锁药店的店长说。省会药店激烈竞争从其密集程度就能看出来,据石家庄市食药监局人士介绍,目前仅石家庄市区的药店数量就达到1064家。这些药店大多集中在医院附近、小区周边,记者在省二院附近数了数,和平路上与省二院隔路相望不到500米的一段距离,就有13家名称不同的药店。在很多小区,居民的感受也是“出门就有好几家药店,买药比买米还方便”。
大大小小的药店如此“贴身肉搏”,价格战在所难免。目前省会不少连锁药店都推出了“会员日”、“折扣日”,在“会员日”全场药品打八折,这样一来,即使同样的药店,不同的时间卖价也不同。
物价局:不超限价就是市场行为
石家庄市物价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他们对药品价格的规定是,政府定价的药品,只要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明确标价即可;不是政府定价的药品,则各药店根据进货渠道不同自主定价。对于当前同药不同价的现状,如果消费者发现哪种药品的售价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可以向物价局举报,物价部门会予以查外;如果没有超过最高限价,则属于市场行为。
石家庄市食药监局的相关人员也指出,他们对药品的监控主要体现在质量方面,只要药店从正规渠道进货,质量合格即可,至于价格问题,有的药店愿意降价争市场,薄利多销,对消费者也是件好事,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挑选物美价廉的药店购买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