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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审计厅近日发布的《河南省10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度税费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河南11564家注册房地产企业共缴纳各项税费161.91亿元,占整体税收比重的五分之一,同比增长57.2%,但税务机关对抽查的100家房地产企业的税费征管仍存在“五大问题”。
审计认为,截至2010年底,河南共有房地产在建项目1973个,房地产业对整体税收的拉动作用明显;审计的百家房企2010年度税费征管和会计资料基本真实,但河南全省税务机关面对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整的新情况,税收征管仍存在五方面问题:
一是人为调节税收进度,延缓、应征未征或提前征收税款17036.07万元;其中,延缓和应征未征税款13625.77万元,提前征收3410.3万元。二是地下室和车库土地增值税税率执行不统一、非普通住宅和商业项目土地增值税税率执行不统一造成房地产企业少缴土地增值税2527.16万元。三是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多家银行开户,并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企业的银行账户脱离于税务机关的监管之外。四是对计税价格明显偏低行为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核实调整。五是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费,造成少缴各项税费887.02万元。
另据《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河南地税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目前,有关税务机关与相关企业及时进行了清算,未及时征收和少缴的税款已经全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