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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股东身家过亿 浙江龙生上市惹质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1日 09: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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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是浙江地区企业,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龙生)的首发申请刚刚获得证监会发审委通过。其实际控制人俞龙生、郑玉英夫妇,将所持股权转赠给了两个女儿,其中“90后”俞静之持有580万股,市值1.6亿元。一夜暴富的神话再度在资本市场上演……

  90后女股东身家过亿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前几日刚刚获得证监会发审委通过。浙江龙生招股说明书显示,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800万股,拟发行1933.80万股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但在一年前,浙江龙生的实际控制人俞龙生、郑玉英夫妇,突击将所持股权转赠给了两个女儿,其中包括“90后”俞静之。

  2010年2月26日,俞龙生、郑玉英与俞赟、俞静之签订了《赠与合同》,由俞龙生赠与俞赟、俞静之各8.82%有限公司股权,由郑玉英赠与俞赟、俞静之各2.94%有限公司股权。此次转赠结束之后,俞赟、俞静之分别持有浙江龙生11.76%股权。同年5月10日,浙江龙生以净资产1.31亿元中的5800万元折合股本58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自此,1986年出生的俞赟和1992年出生的俞静之分别持有浙江龙生580万股,按浙江龙生去年每股收益0.72元和目前中小板发行市盈率40倍推算,浙江龙生的发行价可能在28元左右,580万股就是1.6亿元。

  突击转赠股份或为避税

  对于俞龙生的两个女儿来说,接收父亲赠与的股权相当于个人所得,理论上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税收法规尚无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税,适用20%税率。但对于赠与,尚无明确说明,这也是我国个税征管“真空地带”。

  上述投行人士告诉记者,俞龙生之所以在上市之前将股权赠与两个女儿,“目的是避免在上市之后赠与涉及信息披露问题,包括市场会猜测赠与目的等等,比较麻烦,还不如提前转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