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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百货城东店被指价格欺诈 标价6.5元实收9.9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1日 1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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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价每瓶6.5元的话梅实际结算价为毎瓶9.9元

  南昌百货大楼城东店被指价格欺诈

  中国质检网消息 (中国质量报记者 龚琛虎) 江西南昌百货大楼城东店销售的话梅,标签上标示每瓶6.5元,但实际结算价却为每瓶9.9元。该店如此低价招揽顾客,高价结算的行为,备受消费者质疑。

  江西省发改委价调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店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低价揽客 高价结算

  8月18日中午,记者在位于南昌市北京东路与上海北路交叉口的南昌百货大楼城东店二楼,挑选了一瓶净含量125克的联生牌苏州话梅,摆放产品的货柜下方贴有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印制的产品标签,标签上标示该产品的价格为每瓶6.5元。但交费时,收银员给记者出示的销售票据上,该产品的实际结算价却为每瓶9.9元。

  记者找到收银员和该店总台负责人理论,一名营业员和一名保安拽住记者的手不放,欲抢夺记手者手中的标价标签和购物票据,终被记者制止。该店总台负责人辨称,出现标签标示价与实际结算价不一致的情况,并不是店方有意而为之,是该店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之前,店方为了促销,部分商品打折优惠,优惠期过了以后,产品恢复原价,由于工作失误标价标签未及时更换。

  价格欺诈行为必须严惩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江西省发改委价调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表示,超市内产品的标签标示价格与实际结算价不符,这是典型的低价揽客,高价结算的价格欺诈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按《价格法》的规定,必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该负责人还强调,今年以来家乐福、沃尔玛等部分超市因价格欺诈曾被各地发改委严厉处罚。国家发改委为此专门发文,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严查价格欺诈,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南昌百货大楼城东店低价揽客,高价结算的价格欺诈行为,南昌市价格主管部门如何查处,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