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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提醒:警惕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15: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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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提醒您:目前,互联网上打着各种旗号的变相传销比较多。一些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购平台”、“网络加盟”等旗号,以高额回报、消费返利为诱饵,诱使您交纳一定费用购买产品或积分等虚拟物品,成为其会员、代理商、渠道商等,从而获得发展下级会员、代理商、渠道商的资格,并可以从中获得返利,其实质就是涉嫌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请勿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陈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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