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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钱的税收不一定是好税收 应增进民众福祉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5日 14: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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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征税不应以聚集财富为唯一目的,如果税收的增长总是如虎添翼,而国民福利却是蜗行牛步,那么“见缝插针”式的税收只会招致更多的不解。只有普遍增进民众福祉的税收才是好税收。

  “月饼税”、“房产加名税”近日接连进入公众视野,虽然国税总局已经宣布不征收“房产加名税”,但公众的税感焦虑并未因此化解,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令人惊诧的税项会何时到来。

  我国年度税收已经逾7万亿,十多年来增长达十多倍。在这种情况下,“月饼税”、“房产加名税”还要见缝插针,不由得让公众感到失望。由此而来的是更深的困惑,税收真的是越多越好吗?

  一般而言,对税务部门来说,税收数字与部门政绩有着直接联系,当然是越多越好。但对纳税人来说,恐怕不能做如此简单的考量。

  税收牵动各方利益,如何征、征多少,某种程度上关系着各种利益关系的平衡,而最核心的是政府和纳税人的关系。正因如此,面对政府部门的税收冲动,纳税人有必要重新审视税收的功能。

  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来看,目前税收的增幅应与国民收入的增长同步。国家的经济总量是个定数,国家税收收入不断增加,就意味着纳税人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减少,这是个显而易见的常识。据财政部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超5万亿(其中90%以上是税收收入),同比增长31.2%,而全国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仅在10%左右。这些数字足以说明,财富分配的“蛋糕”被政府拿走了太多。美国《福布斯》近日发布的一份榜单,标明中国内地“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外媒的说法或许不能全部当真,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确实是已写入“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背着高税负的民众怎么实现这两个“同步”的确值得担忧。

  国家征税不应以聚集财富为唯一目的,如果税收的增长总是如虎添翼,而国民福利却是蜗行牛步,那么“见缝插针”式的税收只会招致更多的不解。据财政部数据,2010年全国财政支出近9万亿,而用于教育、医疗等民生支出不到三成。国税总局局长肖捷称,1994年到2010年,我国税收年均增长18.1%。但多年来,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等已成为社会性难题,所以用好现有税赋比多征税款更为迫切。

  即便税务部门有心广开税源,也不应紧盯普通老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口袋不放。比如在房价高昂、政府屡次调控不见明显效果的背景下,还见缝插针来收所谓的“房产加名税”,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也反映出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在税收理念上的偏差。据财政部数据,2009年,国内六成以上个人所得税来自工薪阶层,反观同期的新加坡,占人口总数20%的富人贡献了九成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在当今中国,贫富差距仍然很大,税收理应更多地发挥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再退一步讲,为国聚财必须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尤其是地方税务部门,不能也不应该随意解释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更不应该在国家有关部门没有统一规定的情况下扩大税收范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说,我国现行税收法制的状况有严重的缺陷,现在19种税,但是真正以法律形式征收的只有三种:一是企业所得税,二是个人所得税,三是车船税,而其他的税种都是国务院以暂行条例来发布。施正文说,在中国,目前的状况还是政府自己立法、自己征税、自己解释,所以完善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部门在税收征管上的弹性空间。 中国税负水平较高,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不对称,这是应该面对的现实。税收直接影响公众和国家的利益,所以轻视不得,任何与税收有关的行为都应谨慎,尤其是像“加名税”之类的税种,更应该慎之又慎。

  多收钱的税收不一定是好税收,只有普遍增进民众福祉的税收才是好税收。